合同是企业开展商业安排的法律文件,也是决定其纳税义务、影响税务成本与合规风险的核心依据。从税务合规管理的角度看,企业财务部门在合同签订前把好审核关,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深冬时节,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的华锦阿美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建设现场,仍是一派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华锦阿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阿美)党委副书记张大伟介绍,该项目总投资837亿元,主要建设1500万吨/年炼油、165万吨/年乙烯等32套主要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是中沙全面战略合作的标志性项目,被纳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
据了解,华锦阿美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目前已完成重要建设目标,32套主要生产装置已实现机械竣工。截至目前,华锦阿美围绕项目建设签订了上万份合同。合同不仅是企业开展商业安排的法律文件,更是决定其纳税义务、影响税务成本与合规风险的核心依据。面对如此庞大的合同数量,华锦阿美如何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保障税务处理的规范性?从税务合规角度来看,大型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应注意哪些事项?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盘锦税务部门干部、华锦阿美财税团队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家。
注重事前审核,防范潜在风险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对于企业来说,合同是通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承载着企业的商业目标和经营活动,也对企业的税务处理、税务成本核算等事项有着重要影响。
华锦阿美财务资产部经理郭建辉介绍,华锦阿美项目建设主要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企业通常与总包方签订合同,合同涉及的业务较多且金额较高。在此类合同中,交易双方如果分别约定了设计业务、采购业务和施工业务的不含税价、适用税率和税额,业主方后续的税务处理和成本核算就会十分清晰;反之,如果合同中未拆分设计、采购、施工金额,仅签订“一揽子”合同,可能存在增值税进项税额结构混乱、抵扣不充分、项目总成本增加等问题。
“面对合同数量较大、类别较多、金额较高的现实情况,我们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合同审核机制。”郭建辉介绍,华锦阿美依托集团总部的管理机制,组建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并制定内部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法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等各部门在合同审核中的分工和责任,要求合同签订前必须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避免合同条款约定不明引发税务风险,为后续依法合规进行税务处理打好基础。
“合同管理不到位,会直接影响企业印花税处理的合规性。”毕马威中国税务高级经理张文辉举例说,他在为某家集团企业提供税务健康检查服务时发现,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未考虑印花税相关情况,等到合同执行环节,甚至已经进入到收付款环节才注意到印花税的问题,导致部分合同漏缴印花税、部分合同延迟缴纳印花税,引发税务风险。
信永中和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孔令文告诉记者,某集团企业甲公司也曾出现类似问题。为避免泄密,甲公司在设计内部行政流程时,要求合同审阅原则上不通过企业财务部门,也不向财务部门同步共享合同签署情况、合同台账信息。甲公司财务部门只能通过会计凭证、财务报销流程中的合同等信息,自行梳理并申报印花税。2024年、2025年,甲公司均收到了主管税务机关推送的印花税纳税申报风险提示。经过企业自查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检查,甲公司确认存在漏报部分合同印花税的问题,补缴了相应税款并缴纳滞纳金。
除了印花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税目、计税依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样受合同条款的影响——企业需要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基础履行纳税义务,合同条款的约定将直接影响企业纳税结果。“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如果约定不明确,且未经过企业财务部门的事前审核,潜在的税务风险可能再无化解通道。”孔令文说。
关注共性条款,重视个性差异
按照不同的标准,企业签订的合同可分为不同类别。
以华锦阿美为例,按照合同标的划分,其签订的合同可分为EPC总承包合同、长周期设备采购合同、材料采购合同、专利技术采购合同和服务采购合同等;按照交易对方国别划分,可分为境内合同和跨境合同;按照合同框架划分,可以分为有数合同和无数合同。“企业财务部门在审核合同条款时,既要关注具有共性的涉税条款,也要注意不同类型合同的差异化审核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梁庆伟说。
在企业签订的各类合同中,常见的涉税条款包括价款结算与支付方式条款、涉税义务承担条款、发票开具与交付条款等。梁庆伟分析,对于这些涉税条款,企业财务部门要重点审核条款中是否明确约定付款时间、结算方式、发票类型、发票开具时间和内容、发票交付方式、纳税义务承担情况等事项,避免出现条款缺失或约定模糊的情况。比如,企业在合同中仅约定“验收后付款”,但未明确具体的验收标准和时间,后续税务处理时可能面临难以判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问题。
“我们在审核合同条款时,会注意不同类型合同的差异化审核要求。”郭建辉举例说,财务部门在审核EPC总承包合同时,重点关注合同条款中是否分别注明设计、采购和施工的金额,对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等款项的结算要求,有关付款时间的约定等事项;在审核进口采购合同时,重点关注相关交易是否符合适用关税优惠税率的条件,支付对价中是否包含税款,合同中是否明确了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等;在审核设备采购合同时,重点关注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资产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时点,相关设备是否属于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张文辉提醒,关联交易合同、重组交易合同、部分劳动人事合同等特殊合同,虽然可能不是企业的日常业务,但容易引发税务风险,财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要格外关注。具体来说,对于关联交易合同,财务部门应重点审核关联交易服务内容是否与实际业务安排一致,相关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合理;对于重组交易合同,财务部门应重点审核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确认交易是否符合适用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对于企业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签订的劳动人事合同,财务部门应重点审核与非货币性报酬相关的条款。
孔令文认为,企业财务部门从税务管理视角审核一份合同,主要分析其中的税务要素及相应的风险,搞清楚相关的具体问题——合同中的业务触发哪些税种的纳税义务?各税种纳税义务应由谁来承担?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需要缴纳多少税款?纳税地点为何地?这些税务要素,是企业财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必须分析和关注的事项,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税务合规管理和资金管理。
执行出现偏差,及时跟进处理
实务中,合同实际执行与合同约定发生偏离,或合同执行中需变更条款的情况难以避免。最近,郭建辉就处理了类似业务。
郭建辉介绍,华锦阿美与某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的一份检测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业务部门计划与该第三方服务机构及总包方签订三方补充协议。业务部门提出,拟在补充协议中变更执行主体,不再由华锦阿美接收发票,而是由总包单位直接向第三方服务机构接收发票。收到业务部门同步分享的信息后,企业财务部门进行了细致分析,认为应确保调整后不存在资金流、发票流、服务流不一致的问题,不影响后续财税处理的合规性,并从专业角度向业务部门提出审核建议。根据审核建议,业务部门重新调整了补充协议内容,确保合同条款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又能满足业务实际需要。
孔令文分析,合同执行与合同签订的偏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合同金额的偏差,另一个是合同内容的偏差。如果是合同金额的偏差,财务部门需要及时与业务部门了解最新执行情况,根据最新变化及时调整财税处理;如果合同内容发生偏差,可能涉及税目、税率适用错误等问题,需要企业财务部门谨慎处理。
举例来说,M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份咨询服务合同,主要是满足客户对某些专业问题的咨询需求。一般的法律、财务、管理、商务等咨询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应税凭证,因此M公司未就该份合同申报缴纳印花税。在合同执行中,客户向M公司咨询的是技术问题,M公司实际上提供的是技术咨询服务。也就是说,该合同的实质是技术咨询合同,M公司需要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申报缴纳印花税,企业存在漏缴印花税风险。
梁庆伟建议,企业应建立全流程合同税务审核制度,在合同签订前,企业财税部门须对涉税条款进行评估分析、提出专业意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动态跟踪最新情况,如出现合同修改、解除等变化,应及时评估其对税务处理的影响并作出相应调整。同时,企业可结合业务实际,定期对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进行税务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税务风险。
“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结合内部管理成熟程度、标准化信息化程度,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机制。”张文辉在实务工作中注意到,部分企业虽然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也具有较为成熟的税务管理制度,但没能实现二者的动态融合,缺少合同签订、执行、关闭过程中的关键信息交换和流程控制,进而引发税务风险。
对此,张文辉建议企业,进一步打通税务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对于标准化事项,尽量通过流程控制进行事前管理和模块化管理;对于少数非标准化事项、新业务或重大复杂业务,可通过专案研究方式管控税务风险;对于签订合同数量多、频率高、金额大的企业,可考虑打通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和财税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整合数据和经验以提高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