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请守好信用这份职业资产

2026年01月30日 版次:07        作者:本报记者 程煜 何爽 李一园

2025年,多个涉及会计的文件密集出台,对企业会计的涉税责任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同时,从监管部门公开披露的一系列财务造假与涉税违法案例来看,企业会计面临着更高标准的合规要求。专家建议,作为涉税处理的直接参与者,企业会计一方面要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履行好会计职责;另一方面,在聘请第三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过程中做足“功课”,严格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2025年,《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47号)等政策发布,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执业。同时,监管部门公开披露了一系列财务造假与涉税违法案例,可以看到企业财务人员面临更高标准的合规要求与更复杂的职业风险。那么,企业会计在涉税处理中需承担哪些责任?应重点关注哪些涉税事项?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史晓东、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庄启逸、信永中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孔令文。

会计个人信用影响企业形象

记者:结合财办会〔2025〕47号等文件,您认为企业会计在涉税事项中需承担哪些责任?

庄启逸:2025年,多个涉及会计的文件密集出台,对企业会计的涉税责任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特别是财办会〔2025〕47号文件建立了贯穿机构与个人的双重信用评价体系,意味着会计人员的责任边界正在扩展。

对企业会计而言,直接责任是最基础的,一方面应严格按照会计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另一方面又不能仅满足于“照单做账”,还必须穿透业务实质,主动识别潜在风险。监督责任是对外部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的有效把控。比如,我们公司体系外有家企业曾委托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处理,但我们在检查税务申报数据时,发现产品毛利率明显偏低,存在多计成本的情况,随后我们及时跟代理记账机构沟通,要求其按照正确的数据进行税务申报,合规缴纳企业所得税。

史晓东:的确,作为涉税处理的直接参与者,企业会计除了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外,还要熟练掌握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比如,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备案财务、会计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税费申报、缴纳税款,按规定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等。同时,有的企业除本单位的会计外,还会聘请外部机构为其提供服务,企业会计需承担监督责任。

以我局近期查办的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为例,嫌疑人利用中介机构身份,在服务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虚开大量增值税发票,致使服务对象企业及相关负责人面临被追责的风险。此外,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人员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有伪造、变造、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会计还需要关注个人职业前途的风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庄启逸:如何履行好信用责任,正日益成为新时代赋予会计人员的新课题。在信用评价体系下,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将被数字化且可追溯。会计个人信用,不仅影响自己,也影响供职企业的形象。我曾关注到这样一个案例:某企业会计因协助虚开发票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不仅个人职业生涯受挫,其服务的多家企业也受到连带影响。这说明,会计的信用已经成为一种职业资产,每一次签字、每一份报表,都是对自己职业生涯的背书。

既要业务功底好,还要具有前瞻性

记者:按照各部门监管要求,企业会计应重点关注哪些涉税事项?

孔令文:履行好会计职责,需要扎实的业务功底。在企业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有部分业务存在税会处理差异。以企业租入办公场所(不动产)为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承租人需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出租人的处理也须相应调整。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需按照平均租期确定对应期间允许在税前扣除的租金,以及在相应期间内是否取得合规的有效税前扣除凭证等事项,综合判断当期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租金。对于会计人员而言,既要做到准确核算,又要保障会计凭证的完整性,便于在税务处理环节,及时厘清税会差异。

史晓东:的确,税会差异历来是稽查的检查重点,也是会计人员的业务难点。按照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而税法中有时采用收付实现制或其他规则。比如,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增值税可能需要按开票时点确认纳税义务。又如,企业所得税中视同销售的情形(如无偿赠送货物),会计上未确认收入但需按税法规定申报缴纳税款。这就需要会计人员建立税会差异台账,详细记录差异事项、调整依据及金额,确保申报及时准确。同时,在全电发票推广的背景下,企业会计需重点关注发票与合同、资金流、业务实质的一致性,特别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成品油发票等特殊发票的开具。

庄启逸:除了上述事项,企业会计还需警惕“形式合规”背后的实质风险。比如,部分企业日常仅查验发票真伪、规范发票开具,忽略了业务真实性的判定。实际上,发票是企业业务的载体,企业会计应注意管控发票与业务的匹配,确保业务的真实性。以我们公司为例,我们建立了“三流合一+业务验证”的双重机制,即所有采购发票必须匹配合同流、资金流、物流,对于大额或异常供应商,财务部门与内审部门会进行实地走访或函证。此外,由于公司的客户遍布全国各地,人员出差费用较高,我们会要求报销人员必须提供资金流水,以此验证业务的真实性。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会计还需要对新兴业务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有前瞻性思考。比如,我们作为一家科技型企业,经常面临技术成果作价投资等新业务模式的税务挑战。对此,我们组建由财务、税务、业务骨干组成的“新业务税务小组”,在项目立项初期就开展税务影响分析,必要时引入外部专家,形成税务方案预案,有效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税务风险。

做足“功课”,再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

记者:企业在日常财税处理中,可能会聘请第三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理记账机构等。对此,企业应注意哪些事项?

史晓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企业在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时,需要进行合规性审查,重点查看该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近年来是否被相关机构给予行政处罚,特别是有无虚开发票的可能等。比如,我局2025年查办了某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注册空壳个体户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行为被定性为虚开。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将该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同时,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税务机关在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场所公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情况,以及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重点监管对象名单、涉税服务失信主体名单。企业可以根据上述名单,选择信用等级高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孔令文:正如史局长所说,企业如果需要选聘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关注机构的常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等级、业务水平的评估,确保在准入阶段做好筛选,同时做好过程管控,将外聘的前置需求融入过程管控,提升服务成果的合规性和可控性。比如,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开展新业务过程中,部分事项需要委托财务、税务、法律、评估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在选聘第三方专业机构时,资产管理公司会对各专业机构在各自领域的官方等级、信用级次(如纳税信用级别)以及尽职调查的服务方案,提出综合要求并进行招标审核。同时,还会通过定期访谈,资料共享等方式,确保各专业机构可以有效做好过程管理工作。

庄启逸:企业在选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时,除了看资质、规模等显性指标,还应看重其专业专注度。我们在选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时候,不光要看机构,也要看服务团队,并倾向于选择那些有科技行业服务经验、能够理解我们业务逻辑的团队。在评估确定合作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后,我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服务成果的质量标准、问题发现后的响应机制、错误导致的损失分担原则等。特别是对于税务申报错误可能引发的滞纳金、罚款,我们设定了清晰的责任条款。此外,企业会计还需要具备独立研判能力,能够质疑外部意见并进行验证。目前,我们公司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都会与服务机构召开沟通会,讨论具体业务、交流最新政策动向和典型行业案例。

典型案例给会计人敲响警钟

记者:回顾2025年公开披露的财务造假、涉税违法等案例,您认为企业会计还需注意哪些事项?

史晓东:回顾2025年公开披露的一些典型案例,财务造假、虚开发票、拆分收入骗享优惠政策、利用“税收洼地”等依然是企业风险“高发区”。例如,在我局查办的一起虚开发票案件中,企业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注册多家个体工商户,按每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额度虚开增值税发票,收取开票费从中牟利。作为企业的财务管理者,企业会计要时刻强化业务学习,对于不明确的事项要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做好备案记录,确保税务合规。

孔令文:财税主管部门2025年公布的典型案例,给每个会计人敲响了警钟。以税务机关公开披露的某传媒有限公司(MCN机构)涉税违法案件为例,该公司涉及“通过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虚抵进项税额,多列成本,少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的违法违规行为。实务中,部分企业对依法纳税缺乏必要的理解,且其财税人员或外聘的第三方代账机构,未能尽到财务监督职责。对此,建议企业会计要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准确甄别虚假业务,同时对第三方机构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企业财税处理合规。特别是对于新兴行业,企业会计要做好税务合规自查,提升企业税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