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更加智能化的水资源税征管机制

2026年02月25日 版次:06        作者:杨馨 温晓东

2024年12月1日,我国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改革一年多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在从“费”到“税”的征管实践中,取得阶段性成效,也遇到税基核定难、纳税人遵从度不高等挑战。笔者结合征管实践,探索提出加强水资源税税收监管的有关建议。

水资源税征管效能初显

2024年12月,《辽宁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实施方案》印发,大连市作为计划单列市,同步落实改革要求,停止征收水资源费,全面启动水资源税征收工作。除了农业生产取用水等减免税项目外,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自备水源单位等全部纳入征税范围,征税对象涵盖地表水和地下水。

试点以来,大连市水资源税征管工作稳步推进,在“税务征管、水务协作、自主申报、信息共享”征管模式下,征管质量、财政保障、节水激励等方面都实现了突破。一是税收征管质量高。自水资源税开征以来,水资源税收入较费改税前增收2倍多,为地方财政提供了有益的支持。二是协作征税机制好。税务与水务部门首创“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党建联建”四位一体机制,通过制度共建、数据共享、风险共防、联合执法,推动水资源税征管提质增效。2025年,税务部门从水务部门获取取水证信息近4000条。三是水资源节约导向明。落实分类调控政策,对地下水取用水、特种取用水(洗车、洗浴等)实行高税额标准,地表取水税额低于地下水,通过“高耗水多缴税、节水少缴税”,倒逼企业转变用水方式。同时,推行正向激励政策,对用水效率达到国家先进值的工业企业减征20%水资源税,引导企业加大节水改造投入。

水资源税征管面临的挑战

尽管大连市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实际征管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制约征管质效进一步提升。

税源监控“死角”犹存。一是部分取水单位尤其是中小型、分散式取水户,存在计量设施安装不全、设施老旧失修及精度不足等问题,甚至绕表取水。通过估算或分摊方式计量水量,无法准确反映实际取用水量,造成税基认定存在偏差风险。二是地下水取用较为隐蔽,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打井取水、暗管偷采等行为,监管难度较大。上述情形导致实际取用水量难以准确计量,易造成税收流失。

部门间共享信息存在滞后性。“税务征管、水务协作”的征管模式理论上清晰,但实践中尚未实现全流程高效协同。水务部门的取水许可、取水量核定数据、计划取用水量等关键信息,暂无法与税务部门的征管系统实现实时、自动、全面的共享。除少部分取水口能实现在线监测外,大部分取水量数据仍依赖人工抄表传递。信息滞后、核对困难,增加了税收征管难度。

纳税人逃避税风险犹存。部分纳税人对水资源税政策理解不深,存在混淆应税水源类型或取水行业等情形,加之对减免税政策认知存在偏差,易出现错误申报。另有部分纳税人为逃避纳税,少报、瞒报取水量,甚至隐匿取水、不安装计量设施。

建议构建智能化水资源税征管机制

破解水资源税征管难题,笔者建议从征管手段、风险防控、部门协作三方面发力,推动水资源税征管向精细化、精准化、智能化转型。

创新征管手段,提升精细化水平。应全面推行智能计量,通过强制推广与精准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实现智能计量全覆盖。要求具备条件的取水户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智能水表或流量计,实现取用水数据的自动采集、远程传输和实时监控,从源头堵塞偷逃税漏洞,便于精准核定税基。同时,推动信息共享。整合税务、水务、自然资源等多部门数据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水资源税征管协同共享平台,通过对接税务部门的金税系统和水利部门的水资源管理系统,推动取水许可证、取水量等信息实时共享,打破部门信息壁垒。

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实现精准化监管。建立水资源税风险指标模型。在精确获取外部信息基础上,结合纳税人行业、规模、水源类型等特征,以及超计划取水等水资源管理信息,申报量与计量数据差异、与同行业比对异常等申报数据异常信息,设计“外部数据—申报比对—风险应对”三维指标模型,筛查纳税人是否存在少报、错报等风险事项。同时根据风险应对结果持续优化风险指标和模型参数,增强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和敏锐度。此外,强化水资源税源头管控。加强取水许可环节协同,与水务部门建立“发证—申报”告知联动机制,在纳税人办理取水许可证时,同步告知纳税人办理水资源税纳税申报相关事宜,确保纳税人及时申报,从源头夯实管理基础。

深化外部合作,推进协同化共治。健全部门间常态化协作机制。推动税务征管系统与水利取水许可管理、自然资源等系统的深度对接,实现数据自动交换与批量核对。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复杂征管问题通过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拓展与其他相关部门数据应用,向行业管理部门了解采矿、选矿、部分制造业等高耗水行业的产量数据,作为判断企业申报的取用水量是否处于合理范围的依据。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动,共享废水排放量等数据,间接验证相关企业用水规模。依托税务地理信息应用系统研究开发水资源税动态监控平台,整合税务、水务、自然资源等多部门数据,探索实现取水点定位、超采区预警、税款可视化分析等功能,通过人机结合,精确评估不同区域用水情况和税收负担,推动水资源税征管从“经验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