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成功化解交易价格争议后,席先生顺利办理完一套存量房交易过户手续。他表示,税务部门不仅帮他解开了心结,还让他省了钱!
去年12月底,席先生带着厚厚一摞材料,来到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反映房屋交易价格认定存在争议。“同志,我这套房子买卖的价格认定,我觉得有问题。”他的声音里透着焦虑。
原来,席先生在办理一套存量房的交易过户时,在申报纳税环节,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与他心理预期相差5万余元。纳税服务部门按规定启动价格争议处理程序,委托另一家评估机构进行了二次评估,但结果仍未得到席先生的认可。“这个价格要是认了,我得多缴不少税款。”情急之下,席先生向淮安区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淮安区税务局法制股股长陈智平接到这份复议申请后,认真梳理案卷材料,他意识到,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价格争议,更考验着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他们迅速启动复议前的调解程序,成立调解小组。
调解小组通过多个房产信息平台,调取同小区、同户型、同楼层的近期成交数据逐一比对复核,确认评估机构给出的价格基本合理。工作人员将数据清单向席先生逐一展示讲解,但席先生仍然坚持实际成交价格偏低,并提供了相关收款记录。一张中介服务费发票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他们按照本地中介费率倒推合同成交价,结果显示与评估价格基本吻合。
同时,陈智平在审核纳税申报表时发现:席先生仅填报了最基本的购房原值,多项依法可扣除项目有遗漏。“您购房后有没有装修?有没有办理房贷?有没有其他交易费用?”陈智平耐心询问。
席先生表示,房屋曾进行装修,虽无正规发票但花费较多。办理房贷时利息产生7万多元,因时间久远,贷款合同和利息凭证已遗失。
找准问题症结后,调解小组协助席先生梳理、核实、补充相关扣除项目资料,同时联系席先生当初的贷款银行,帮助他取得完整的房贷利息支付凭证,依法依规落实税费扣除政策。最后,在保持计税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席先生应纳税额有所减少。
“你们不仅帮我省下几千块钱,还把道理给我讲透了。这个结果,我心服口服。”席先生说。随后,他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