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有效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为目标,探索实施了统筹入户执法工作机制。通过实施扎口管理,建立数字化统筹模块,整合归并入户执法任务,加强征管、稽查等各部门信息交互与协作,临汾税务部门实现了“一次入户、多事统办、结果共享”,不仅提高了税收执法资源利用率,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同时也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了税收法治环境。
统计数据显示,自该机制2025年实施以来,临汾市税务局累计归并入户执法488户次,相比上年减少入户执法1000多次,执法资源综合利用率提升17.3%。
1 构建机制:摸清节点 统筹管理
据了解,在日常税收征管和执法过程中,税务机关征管、风险管理和稽查等多个部门,出于核实企业经营状况、开展税收风险应对、追踪涉税违法线索、开展“双随机”核查等各项执法管理工作要求,经常需要到企业进行入户核查,以实地了解企业经营状态,并开展执法和管理等工作。
临汾市税务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虽然征管、风控和稽查等不同部门税务人员的入户核查工作是税务执法和征管过程中的必要措施,但一段时间内不同条线的税务人员多次入户同一家企业,不仅会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增加企业负担,同时也不利于税务部门提升执法效率。
为此,该局着手对各条线的入户执法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研究和分析,研究是否能够通过完善工作流程、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的方式,改善日常征管中不同部门人员多次入户执法的情况。
“在加强部门信息沟通的基础上,我们希望通过构建一个长效工作机制,使不同部门的入户核查工作能够得到统筹和归并,尽可能减少税务人员入户核查和执法的次数,能通过一次入户完成的执法管理工作,尽量不重复入户,以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负担,同时有效提高执法效率。”临汾市税务局局长张锁林说。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和准备,结合临汾税收执法的实际情况,2024年10月,临汾市税务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实施统筹入户执法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健全统筹入户执法机制的通知》,对入户执法活动进行印发的必要性作了说明,并对机制运转的负责部门、管理方法、运转模式,以及违反机制规定的追责办法等进行了明确。
为使统筹入户执法机制有效运转,该局设立统筹入户执法机制办公室,由市局法制部门承担相关管理职能,负责工作计划汇总、执法数据管理、落实成效跟踪等相关工作。
该局明确,该机制统筹管理的入户执法活动主要包括税务人员依法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的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反避税调查、税务审计、实地核查和调查巡查等六类事项。在日常征管中,税务人员通过案头分析、信息共享可完成的核查等工作一律不进户。同时,严格控制专项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据了解,统筹入户执法机制采取“市局扎口管理、区县归口落实”的运行模式。市局大数据与风险管理局、征收管理科、稽查局作为风控核查、日常管理疑点核查、税务稽查等3类主要入户任务的产生部门,在每季度末负责统计制作下季度《入户执法工作计划》报送法制部门。各区县局也须同期制作报送下季度入户执法计划。法制部门汇总统计各条线和区县局入户执法计划后,进行规划统筹,最终由区县局负责归口具体落实入户执法工作。对季度中需要临时增加的入户执法任务,须及时向法制部门报备再纳入统筹计划,以尽可能减少突发性、随机性入户执法检查。
为增强信息交互能力,提高机制运转效率,临汾市税务局利用信息技术,在内网智慧办公平台中搭建了统筹入户执法应用模块。该模块具有信息录入、数据查询、分析提示等功能。模块中集纳了市、县两级征管、风控等部门待入户核查任务和相关企业名录等数据信息。日常工作中,该局各级执法人员可随时登录该模块,查看有关企业的入户核查计划状况,按规定提交入户核查计划等。此外,模块还具有任务识别和提醒功能,如果一家企业同一时期有多项入户待查任务,模块可自动向相关单位或人员发送提示信息,随后由法制部门统筹整合归并入户执法任务,以减少入户执法次数,提高执法效率。
2 整合资源:一次入户 多事统办
“统筹入户执法机制2025年实施后,征管、风控、稽查等各条线税务人员的入户执法计划和信息可以实时共享,对入户核查工作进行了有效统筹和规划,因此实现了一次入户、多项执法、结果共享,不仅减少了执法入户次数,同时提高了执法效率。”临汾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何砚宏说。
不久前,临汾市税务局收到上级风险管理部门推送的涉及辖区内某煤矿企业的多条税收风险信息。信息显示,该企业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偏高、财务费用扣除金额与取得发票数据不一致。此外,稽查部门在数据分析过程中还发现企业在对外开具发票方面存在涉税疑点,并可能存在少缴印花税问题。征管、税源、稽查等多部门均需对该企业开展入户核查。
各条线将对该企业的入户核查计划输入统筹入户模块后,模块很快提示征管、风控和稽查等部门短期内对同一企业存在多项待入户执法事项,随即发出了“统筹归并入户执法”的提醒信息。
在入户核查事项中,由于风控部门核查事项占比较多,法制部门统筹任务后与大数据与风险管理局进行了沟通,由市局大数据与风险管理局牵头,组织征管、稽查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按照“能合尽合,一次到位”原则,将原本分属不同条线的“印花税疑点核实”“发票开具异常核查”“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适用是否合规”等多项核查任务,统筹归并为“涉税风险综合检查”1项入户核查任务。
随后,风控等相关部门抽调6名业务骨干组成入户执法核查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入户核查方案,并向企业一次性送达联合检查告知书、检查事项资料清单等执法文书资料。在之后的入户核查过程中,核查组结合前期发现的企业各项风险和疑点信息,详细调阅相关合同、凭证等资料,并实地核查了企业相关业务。
经核实,该企业存在违规多列支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少缴印花税和违规多列支财务费用的问题。税务人员为企业人员详细讲解了固定资产折旧、财务费用核算的有关税收法规,指出了其在财务核算和业务处理方面的错误,并辅导企业人员调增相关成本费用,对税会差异进行纳税调整,最终企业按照税务机关意见补缴了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和滞纳金。
近期,临汾市尧都区税务局风险管理股收到市局推送的风险应对任务。信息显示:2022年—2025年经营期间,M集团公司涉嫌违规享受统借统还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并因此可能少缴税款。
入户核实前,风险管理股收到统筹入户模块提示信息——法制股在政策适用常态化管理中已注意到该企业可能存在同一涉税风险,并已向税源管理部门推送了入户核查任务。
按照统筹入户执法机制,风险管理和税源管理两部门迅速联动,共同研判企业风险,制订了入户执法计划。随后,税务人员对该企业2022年—2025年经营期间申报的统借统还业务情况进行了逐笔检查,重点核查适用主体、借款合同、资金流向和利率凭证等资料,在厘清利息收支匹配关系的同时,分析界定每笔业务是否符合统借统还政策规定的免税条件。
经核实,核查期内,该企业借款给子公司的部分业务不符合统借统还免征增值税政策适用条件。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税务人员为企业人员作了政策辅导。他们向企业人员表示,根据政策规定,企业开展统借统还业务的过程中,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若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或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应全额缴纳增值税。核查表明,M集团借款给子公司的部分业务,其收取的利息高于其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因此依照规定,M集团相关业务不符合免税条件,须依法补缴增值税。
在税务人员的耐心辅导下,企业人员承认在核算和纳税申报方面存在失误,依照税务机关意见,作了更正申报,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
3 部门协作:凝聚合力 执法增效
统筹入户执法机制实施后,临汾市税务局征管、稽查和管理分局的税务人员明显感受到了其带来的变化。
临汾市尧都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赵赟刚说:“以前征管、风控、稽查等部门结合各自执法管理要求,分别入户开展风险排查、疑点核查、政策辅导和普法等工作,各部门税务人员虽然能帮企业及时化解税收风险、提高税法认知度和涉税业务管理能力,但多次入户,也会相应增加企业负担。机制建立实施后,增强了风控、稽查等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能力,通过对企业多项入户执法任务进行统筹整合,形成‘一户一清单’的集成化入户执法方案,税务人员一次入户即可完成以前分批入户才能完成的核查和执法事项,从而有效提高了执法效能。”
“日常工作中,企业发票赋额调整、经营信息核实、行业归类管理均需要征管部门税务人员入户核实情况。机制实施后,按照‘一次入户、多事统办、成果共享’的工作原则,这些入户核实事项,可由风控等其他部门税务人员入户核查时代办完成,税源管理人员的入户核查工作量因此明显减少,可以将更多时间和精力花在税源分析等方面。”该局征管科科长刘震说。
临汾市税务局对入户执法实施统筹管理后,企业也明显感受到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变化。
“感觉近一年时间税务人员到企业入户核查、巡查的次数明显减少。”临汾某商业银行财务负责人李经理说,“虽然来的次数少了,但税务人员来一次能解决不少问题,排查消除涉税风险、开展政策辅导、指导规范申报行为、完善财务制度。他们每来一次,我都感觉企业在涉税业务管理和账目处理等方面像是做了一次全面‘体检’,既消除了风险隐患,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也更深入了。”
临汾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人员乔亚茹认为,统筹入户核查机制,有助于凝聚各部门力量,形成管理合力。乔亚茹表示,机制实施后,稽查部门立案前通过模块查询其他部门是否有该企业的入户执法任务,已成为前置程序。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稽查与其他部门协作入户检查,既可全面掌握企业情况,也有助于快速核实企业疑点,挖掘有价值线索信息,从而提升核查质效。
“机制实施后目前已取得了预期成效。”临汾市税务局局长张锁林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征管执法实际,继续完善统筹入户模块功能,持续优化机制运行规则和制度,并加强执法效能评估,以不断提升执法管理能力。”
山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世伟表示,临汾市税务局建立实施统筹入户执法机制,是结合征管执法实际情况,利用信息技术,加强执法工作统筹、提高执法效能的一次积极探索。从效果看,其不仅加强了税务机关内部不同条线执法协作,凝聚了执法合力,同时也提升了执法综合效能,减轻了企业负担。下一步待条件成熟时,将考虑在省内更大范围实施该机制,以促进山西税务执法效能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