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要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集成提升税费征管效能。“十五五”开局之年,我重点关注的事项,就包括如何更好发挥江苏在税务管理员制度改革试点中的先发优势,有效破解基础管理责任淡化、税源感知能力弱化、前端风险防控虚化的“三化”问题,切实提升基层税务治理能力。
开展试点,凝聚共识
立足试点,深化制度改革,是破解“三化”困局的重要途径。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落实税务总局部署要求,在省内6个市18个县区局开展了税务管理员制度改革试点。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探索,江苏省税务干部对深化税务管理员制度改革逐步加深了认识、凝聚了共识。
这是夯实税收征管基础的现实需要。原有模式下由于缺乏专人“管户”,属地税务机关对于辖区内户源、税源、费源一定程度上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加之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税源流动性、隐蔽性显著增强,税收征管基础亟待夯实。
这是提升税源感知能力的关键举措。过去,基层税务管理员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行业发展动态掌握不及时、不全面,导致最靠近税源、规模最大的税收征管力量作用发挥有限。税务管理员制度注重还责还权于基层,通过“明责、分权、赋能、强基”,让一线税务干部知道日常“该干什么、怎么去干、干成啥样”,切实增强其主动性、创造性、能动性。
这是防控税务执法风险的有力保障。税务管理员制度通过分权制衡、流程再造和技术赋能,构建了全流程、嵌入式的风险防控体系,从根源上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既明确了基础税源管理方面的“规定动作”,杜绝了“责任空转”的履职缺位,又划清了税源管理与专业事项的“职责边界”,避免管理员承担“小马拉大车”的无限责任。
把握重点,厘清职责
税务管理员制度明确了税务干部与管辖对象直接相关的日常税费服务管理事项。在构建新型“管户+管事”税源费源管理方式过程中,必须厘清工作职责、履职要求及监管措施,把握好税务管理员核心职责,着力构建基层税费服务管理的完整履职体系。
当好基础信息的“调查员”。税务管理员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对辖区内“管户”的户源、税源、费源进行全面摸排,做到手中有“账”、心中有“数”。同时,密切关注经营主体的发展态势、经营波动和信息变动,及时核实情况、维护信息。
当好政策合规的“引导员”。税务管理员要充分发挥贴近经营主体的一线优势,及时宣传好最新税费政策,解答好政策适用的疑难问题,普及好行业、事项方面的常见税费风险,帮助经营主体提高风险意识、依法合规经营。
当好风险隐患的“监督员”。税费风险隐患的排查要“重在日常、抓在经常”。要立足推进高水平“人机结合”,通过“大数据+铁脚板”,把监控扫描不到的“死角”找出来,让沉在水下的“冰山”浮上来,最大限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当好税费诉求的“服务员”。一方面,要站在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角度,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经营发展中的难题;另一方面,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及时响应税费诉求,及时化解涉税涉费矛盾争议,真正当好服务群众的“贴心人”。
探索路径,打造样板
从前期试点和基层反映看,税务管理员制度改革实现了责任体系明晰、管理效能跃升和风险有效防控的预期目标,是经得起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改革路径。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两化、两制、一码式”核心框架深化实践,以税费管理之“实”,强基层治理之“基”,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江苏样板”。
所谓“两化”,是指优化“清单化”岗责体系和推广“数字化”工作平台。在已经制定74项税费源信息采集、未办税户管理等“管户”职责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岗责体系、固化管理责任,推动“从户找事”和“从事找户”贯通互促,实现从“权责模糊”到“边界清晰”的转变。同时,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税务管理员工作平台,整合任务响应、流程控制、税源分布热力图等全功能产品,实现智能化辅助、移动化操作、便利化办理,为税务管理员提供精准勾勒“责任田”的全景画像工具。
所谓“两制”,是指完善“积分制”评价制度和落实“吹哨制”工作机制。通过7类30个量化积分指标,科学评价税务管理员工作成效。前期试点发现,淮安市税务局主动履职人员占比提升至34.48%,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年度积分排名前十的干部中有3名超过50岁,全员主动履职的积极性明显提升。同时,建立“吹哨—响应—处置—反馈”规范化流程,鼓励税务管理员主动发现涉税疑点、风险隐患,及时发起“吹哨”申请,专业机构快速响应、精准处置并实时反馈处理结果。
所谓“一码式”内控监督,就是为税务管理员分配专属监督二维码,通过将监督权直接赋予管理对象,在执法一线形成即时性风险制约机制,结合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内外联动共同筑牢执法和廉政风险的“防火墙”。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