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出生就自带口粮、自带工资。”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国家卫健委主任雷海潮引用的这句群众感言,道出了万千家庭对生育支持政策的真切感受。每月300元育儿补贴、超1000亿元财政投入、3300多万家庭受益——这些数字背后,是国家以“真金白银”为家庭育儿减负的决心。
其实,不仅有“口粮”“工资”,当我们把目光投向税收领域,会发现另一条同样重要的支持路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从财政补贴到税收优惠,传递出一个信号:“养孩子”,不再仅仅是家庭自己的事,正在从“我”到“我们”,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一件事。
如果说每月300元的育儿补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真金白银”,那么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则是一种“润物无声”的支持。目前,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孩子每月可享2000元税前扣除额度。这意味着,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且达到纳税起征点的夫妇,每年可因此减税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让家庭在孩子的教育、照护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孩子一出生就自带口粮”,既是对现有政策的形象概括,也寄托着对更深层次改革的期待。“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并作出多项安排:发挥育儿补贴和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用,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全面落实生育休假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对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职工实行弹性工作制……
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道路上,国家正与家庭携手同行。这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幸福,更关乎国家未来的人口结构与社会活力。相关部门要抓好责任落实,切实把“生育友好”真正化为广大家庭可感可及的温暖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