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有奖发票制度的核心,是通过低门槛、多模式、可持续的激励方式,引导消费者主动参与税收治理。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我国正在多地区、多行业积极推进有奖发票试点活动。从各国实践来看,巴西的有奖发票活动开展时间较长、覆盖范围较广,并取得了通过正向激励提高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从而规范交易行为、夯实税源基础的积极成效,是发展中国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项实践。
以消费者参与为核心进行制度设计
与许多发展中经济体相似,巴西零售业和服务业的小额交易占比较高,现金支付较为普遍,这使得税收征管面临交易分散、信息不对称、事后监管成本高等共性问题。如果仅依赖税务部门开展检查,不仅监管覆盖面有限,效率也难以保障。
针对这一情况,巴西部分州将征管的着力点前移至交易发生环节,通过激励消费者索取发票,推动交易信息自动进入税收监管视野。20世纪60年代,巴西就开始尝试纸质有奖发票;2007年,圣保罗州率先推出电子化的“圣保罗发票计划”,推动有奖发票活动向数字化、系统化方向迈进。此后,其他州陆续跟进,逐步构建起一套覆盖全巴西的有奖发票体系。
巴西有奖发票制度的核心,是通过低门槛、多模式、可持续的激励方式,引导消费者主动参与税收治理。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只需要求商户在电子发票中填写其个人CPF号码(相当于居民身份证号)或法人CNPJ号码(相当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电子发票体系下,这些信息无需打印即可自动进入税务部门的系统,参与发票抽奖。这一操作模式不会增加消费者的额外负担,却能为其带来持续的潜在收益。
巴西的有奖发票活动设计了3种主要激励方式。
税款返还。返还资金来源于州级税收,各州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返还比例,例如圣保罗州规定,州财政最高可将商品和服务流通税(法定税率约18%)收入的30%左右返还给开具发票的消费者。返还资金可转入个人账户用于特定用途的消费,如抵扣车辆税等地方税费或捐赠给公益项目。
定期抽奖。在大多数州,单笔金额达到100雷亚尔(约合人民币130元)以上的发票,即可生成电子抽奖券。除水电气、通讯费、停车费等少数项目外,大多数行业的消费开票均可参与抽奖。抽奖通常在次月末进行,中奖信息可通过官方应用程序或网站查询,兑奖期限一般为90天,中奖兑现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
票根兑换。部分地区允许消费者用中奖发票兑换优惠券,进而用于换取文化类产品,例如足球赛门票、文艺演出票或书籍等,进一步增强了制度的吸引力。
以低投入、可持续扩大施行效果
从投入产出角度看,巴西有奖发票制度并未依靠高额奖金来维持运行。以南里奥格朗德州为例,单次税款返还金额平均仅为3雷亚尔;月度抽奖的中奖概率约为2.2%,全年奖金支出约800万雷亚尔,仅占该州商品和服务流通税收入的1.5‰。
这种低成本、长期稳定的激励机制,吸引了大量消费者参与。在圣保罗州,参与有奖发票活动的消费者已达1700万人,超过该州常住人口的1/3,其中约450万人中过奖。研究显示,有奖发票活动开展后,各州服务业的申报销售额明显提升,由此带来的税收增长为5%—10%,这一增长主要源于原本未被完整记录的交易被纳入系统,而非税率上调或税负增加。
以社会共识转变促进纳税遵从
有奖发票制度的更深层影响,体现在对社会行为的重塑。随着有奖发票活动的持续开展,索要发票逐渐成为消费者“理所当然”的消费习惯。消费者、商户与税务部门之间,逐步形成良性互动。对于商户而言,若拒绝开具发票,不仅面临税务风险,还可能直接影响客源。
据统计,在巴西税务部门接到的消费者投诉中,约80%与未开具发票有关。为此,多个州在官方应用程序和网站上设立了便捷投诉入口。当对同一商户的投诉累计达到一定次数(如圣保罗州为30次)后,系统将自动触发税务检查。对经查实的违规行为,每张未开具的发票最高可处1400雷亚尔罚款。
综合巴西的经验,有奖发票活动能够长期开展并发挥实效,关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制度设计的核心在于改变行为,而非追求短期效应;其二,激励规则简单明了、长期稳定,避免频繁调整;其三,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运行。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