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海南自贸港体验“免税生活”

2026年03月13日 版次:06        作者:本报记者 刘碧波 张剀

2026年的春天,对于海南岛民来说,一份特殊的“礼物”正在从文件走向现实。随着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落地,以及离岛免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乐城医疗等政策的持续升级,海南自贸港的个人消费领域,正构建起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零关税”体系。记者采访了多位受益于“零关税”政策的消费者,请他们分享自己的海南“免税生活”。

场景一:海口免税店消费原价800元,免税约160元

海南自贸港岛内居民在指定场所购买符合条件的进境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月11日(南方小年),海口市民陈女士走进位于海口国贸商圈新开业的某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她的购物车里,堆满了进口的车厘子、孩子爱吃的巧克力,还有几瓶洗发水。在收银台,她出示了海南省身份证并通过人脸识别核验,收银员告知陈女士,本次消费800元,其中进口商品免除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等合计约160元。最终,陈女士只需支付600余元。

陈女士购物之所以能“大减价”,是因为2026年2月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6号)。该文件明确,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进境商品,在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根据财关税〔2026〕6号文件规定,享受免税优惠的主体,覆盖持有海南省身份证、居住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每人每年免税购买金额累计不得超过1万元人民币,不限购物次数;免税商品包括《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清单》(以下简称“零关税”清单)列明的食品饮料、日化用品等202项居民刚需品类(动态调整)。

与以往主要面向企业的“零关税”清单不同,这次的政策直接将“降税礼包”塞进了岛内居民的购物车里。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副科长王辉提醒,消费者购买时需携带有效证件;购买的商品仅限本人使用,属于个人消费的最终商品,不得再次销售牟利。免税店也会通过溯源码、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请勿抱着侥幸心理代人“套购”。

场景二:三亚国际免税城购物,即购即提

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的岛内居民,在本自然年度内,可不限次数在“即购即提”方式下购买离岛免税商品。

三亚的中学教师张女士每年寒假都要出岛探亲。今年1月,她在三亚国际免税城看中了一个新款手提包和几样化妆品。由于她在本年度已有一次离岛记录,她享受了“即购即提”服务,从选购到提着商品离开,只用了十分钟。“以前本地人买免税品必须等到离岛时在机场提货,现在有了离岛记录,全年都能在店里即买即提,太方便了。”张女士感叹道。

这一便利的实现,得益于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离岛免税政策——《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该项政策不仅将离岛免税商品品类扩大至47大类,还允许国内商品进入免税店销售并享受退税。更关键的是,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的岛内居民,在本自然年度内可不限次数在“即购即提”方式下购买离岛免税商品。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商学院副教授柳国海接受采访时表示,9号公告将离岛免税与居民日常需求作了巧妙衔接。他提醒岛内居民,享受“即购即提”的前提,是当年有过真实的离岛记录。虽然“即购即提”不限次数,但免税额度依然遵循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总限额,居民在购买高端奢侈品时,需自行核算额度使用情况。需要注意的是,新增的宠物用品、小家电等品类,同样受限于额度管理。

场景三:消博会召开在即,法国企业提前备货

对消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规定上限以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距离第六届消博会开幕还有不到两个月,法国某小众香氛品牌的负责人正在紧张地整理参展清单。他告诉记者,他们不仅准备了展示新品,而且计划预留一部分库存。因为根据他们往年的经验,在消博会现场,观众可以直接把他们带来的展品免税买走——这对品牌来说是最直观的推广。展期结束后,这些展品也不用再运回去,直接能在海南本地进行商品销售。

消博会不仅是一场展示,更是一场“买全球”的盛宴。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32号)等政策,对消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规定上限以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一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展商的参展热情,也让观众能在展会上“打卡即购物”,真正实现了“展品变商品”。

“作为参展企业,提前梳理展品清单并及时备案申报十分重要。”海南中翰红日诚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王书红告诉记者,不同品类的展品免税额度和数量限制有所不同,企业应提前对照财关税〔2021〕32号文件等政策要求,准确掌握各品类展品免税额度、数量或金额上限与禁止类商品范围等,规范完成备案。她介绍,展期内销售超出免税限额的展品,以及展期结束未销售且不退运出境的展品,须按规定照章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深入推进,相关税收政策可能动态优化调整。“参展商和消费者应持续关注海关、税务等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及时了解政策变化。”王书红说。

场景四:乐城先行区购买进口药,很便宜

对在先行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认定的医疗机构等,进口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并按规定使用的,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以下简称乐城先行区),患有罕见病的李女士是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她需要使用的一种特效药,过去因进口成本高昂,每月药费令家庭不堪重负。在乐城先行区内的医疗机构开具处方后,李女士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拿到了这款进口药。海南博鳌超级医院相关负责人冯家龙表示:“这项政策对于患者和企业是双赢,不仅减轻了患者负担,也盘活了医院的资金周转。”

让天价药“平民化”的背后,是《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4〕21号)等政策的持续发力。财关税〔2024〕21号文件等政策明确,对在乐城先行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认定的医疗机构、医学教育高等院校、医药类科研院所,进口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并按本政策规定使用的,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乐城管理局药品器械部数据显示,政策落地一周年,累计进口“零关税”药械货值约4.6亿元,减免税款约6200万元。

琼海市税务局乐城税务分局局长张涛表示,上述政策的享惠主体是医疗机构而非个人,患者必须在乐城先行区内的合规医疗机构诊疗,由医疗机构按规定采购和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等。“切勿轻信所谓‘代购’乐城‘零关税’药品的渠道,这不仅是违法的,更存在巨大的用药安全隐患。”张涛提醒。

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进,享受税收优惠的主体范围、商品目录及监管方式可能动态优化调整,张涛建议相关机构和患者持续关注后续政策发布,确保及时准确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