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

岁月有情,税收有度

2026年03月13日 版次:07        作者:唐永锋 秦霄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过去5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其实,近期央视热播电视剧《岁月有情时》,也从侧面呈现了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时代逻辑。该剧以老工业城市发展变迁为叙事主线,通过化工生产、厂区转型、故土守护、产业转型等情节,生动展现了我国老工业城市从重工业主导向服务产业和科技产业主导转变的发展历程。在城市转型的过程中,随着产业升级、技术迭代和工艺更新,我国重工业排污量持续下降。其中,环境保护税开征后,其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制度设计,对引导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直接排污需计算缴纳环境保护税

剧中,“铁西城三子”的故事,复刻了上世纪90年代工厂子弟的生活情景。剧集前期,铁西城是典型的第二产业主导型城镇,加工制造企业是地区经济主体。贯穿全剧始末的东方综合化工厂就是当地经济主体的典型代表。这类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物以及工业废水等。在上世纪90年代,企业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但是,如果用现在的环境保护税视角看,剧中的企业需要如何缴纳环境保护税呢?

在征税范围方面,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三条规定,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因此,像剧中东方综合化工厂这类企业产生的废渣等固体废物,冶炼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物,以及化工生产工艺产生的工业废水等,均属于法定应税污染物。

在纳税主体方面,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也就是说,化工企业如果直接排放工业废水、废气,堆存、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则属于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应当依法申报纳税。

在计税依据方面,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七条规定,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因此,化工企业不仅要核算好“效益账”,也要核算好“环保账”。

排污浓度低于标准可少缴环境保护税

随着剧情推进,东方综合化工厂濒临倒闭,夏雷和严晓丹不约而同地回到了养育他们的铁西城。夏雷从“沪漂”回归家乡,凭借管理经验和技术资源重建工厂,推动老工业基地转型;严晓丹留学归来,运用工业美学对铁西城老厂区进行重新设计,以文化创意激活工业遗产,让更多人知道东方综合化工厂的故事。

剧中铁西城老工厂的转型,正是现实中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型的缩影。推动传统重工业转型,既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工厂等高污染企业通过产业模式转型、生产流程优化等方式,能够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减排降碳协同推进,缓解城市环境承载压力,为绿色发展筑牢产业根基。

为激励企业主动治污,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明确,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这一条款与现代企业改造设备、减排降污的转型路径高度契合,能够有效促进工业企业从“被动排污”向“主动治污”转变。

一些情形下排污无须缴纳环境保护税

剧中,严晓丹改造厂房的剧情,与现实中沈阳铁西区的转型轨迹类似。东方综合化工厂改造情节的原型,正是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的工业遗产改造项目。现实中,铁西区工业遗址被改造为1905文化创意园、红梅文创园等多业态融合文创产业综合体,当废旧厂房变身为艺术展厅、LiveHouse和特色餐馆,意味着老工业厂区成功转型为文创街区、商业综合体、生活服务区,商业、餐饮、住宿、文娱等经营主体蓬勃发展。

与工业企业相比,第三产业企业涉及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较少。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如果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所以,商业、餐饮、住宿、文娱等经营主体,如果不排放应税污染物或仅向依法设定的“两类场所”排放,无须缴纳环境保护税。

对于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的排放行为,环境保护税法通过“超标排放征税、合规排放免征”的原则,引导两类场所合规排放。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岁月有情,守护的是家园故土;税收有度,守护的是绿水青山。《岁月有情时》用一个个故事告诉我们,老工业区的重生不是抹去锈迹,而是为岁月镀上新的光辉。发展与保护并非对立,产业升级与生态保护可以同向而行。未来,税企协同落实环境保护税政策,将更好地发挥税收在生态治理中的引导、约束、激励作用,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让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深度融合。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