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意大利中国商会在米兰发布了《2025年在意中资企业发展报告》。报告显示,中意双边贸易额已连续4年突破700亿美元。中资企业在意投资领域不断扩展,目前已涉及36个主要行业,并持续向高附加值与可持续发展方向延伸,涵盖高端制造、新能源、生命科学、医药制造、文化旅游、航空物流和跨境电商等多个领域。据人民网报道,当前在意中资参股投资企业共有604家,提供就业岗位超过3万个,创造营业额超过240亿欧元。
在意大利投资的中国企业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重组的情形,即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赴意大利投资的“走出去”企业应系统了解当地税法规定,提前准备相应申报材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意大利税法体系在并购重组、利润汇出、跨境支付等方面设有专门规则。
符合条件,部分利息可豁免预提税
通常,意大利税收居民企业向非意大利税收居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需缴纳26%的最终预提税。向欧盟企业或瑞士企业支付利息时,若符合《欧盟利息与特许权使用费指令》或《欧盟—瑞士联邦税收协定》中设定的要求,无需缴纳预提税。受益所有人身份要求通常会受到严格审查。
其中,以下几类支付行为可享受预提税豁免:银行账户存款、邮政储蓄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意大利税收居民企业向特定合格外国贷款人(包括欧盟境内设立的银行、欧盟境内注册并获得授权的保险公司、受监管的机构投资者)支付的期限超过18个月的中长期贷款利息,此类贷款人需符合限制性贷款活动的监管要求;特定回购协议、证券借贷及担保相关的利息,且接收方为欧盟税收白名单国家税务居民,或为在欧盟税收白名单国家设立的受监管机构投资者。
同时,以下债券产生的利息,且外国投资者为欧盟税收白名单国家税务居民或在其设立的受监管机构投资者时,可享受预提税豁免:意大利银行以及股票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受监管市场上市的公司发行的债券;意大利非上市公司发行的、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受监管市场交易的债券;意大利非上市公司发行的、不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受监管市场交易但仅由特定合格投资者持有的债券;特殊目的载体在证券化交易中发行的债券。
两类情形,适用优惠预提税税率
意大利税收居民企业向非意大利税收居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若符合《欧盟母子公司指令》或《欧盟—瑞士联邦税收协定》规定的豁免条件,还可免税。
根据意大利国内法,以下两类情形适用优惠预提税税率。一类是意大利税收居民企业向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税收白名单国家缴纳税款的其他公司支付的股息,适用1.2%的预提税税率;另一类是意大利税收居民企业向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税收白名单国家设立的养老基金支付的股息,适用11%的预提税税率。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欧盟《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企业》(2009/65/EC)规定的外国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企业,或设立于与意大利建立充分信息交换机制的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且其资产管理公司依据《2011/61/EU号指令》,在其设立国接受监管的外国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企业,支付的股息可免于缴纳26%的预提所得税。
近期,欧盟法院及意大利最高法院发布裁决,明确股息预提税退税请求的两种特定情形。一种情形是,设立于非欧盟、非欧洲经济区国家、但设立国与意大利建立充分信息交换机制且其管理公司接受监管的外国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企业,可依据《欧盟运行条约》第63条规定,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股息预提税。另一种情形是,向设立于与意大利建立充分信息交换机制的非欧盟、非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养老基金支付股息时,若预提税税率超过11%,可申请退还超额部分的税款。
符合规定,利息支出可税前扣除
在意大利,股息支出在税务处理上不可扣除,利息支出可在税前扣除,但须满足多项条件。通常,若意大利企业获得股东贷款的唯一目的是为集团内资产收购或特别股息分配提供资金,税务机关会依据一般反滥用规则,对该利息扣除进行严格审查。
在预提税适用规则方面,股息和利息支付均需缴纳预提税,除非符合豁免条件(通常依据欧盟相关指令)。在意大利公司法体系中,企业利润提取形成的储备通常被视为利润储备金。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2430条规定,公司每年须从净利润中提取至少5%计入法定储备金,直至其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20%。此外,公司资本结构中还可能存在权益储备金(如股本溢价)。
一般而言,利润储备金分配通常被视为利润分配,适用股息相关税收规则,因此可能需要缴纳股息预提税;而权益储备金无需缴纳股息预提税。值得注意的是,在税务处理上,利润储备金优先于权益储备金进行分配。
在股份回购相关税务处理方面,意大利企业进行股份回购时,无需缴纳股息预提税。若发行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是注销而非用于股票期权计划或并购交易等目的,有可能无法申请股息预提税免税。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彰武县税务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鲅鱼圈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