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会同地方监委,对某区税务局税政股原四级主办向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据了解,向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并涉嫌犯受贿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向某作为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本应依规依纪履职尽责,却利用熟悉业务知识的优势和职务便利,靠税吃税、违规经商,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在工作中以权谋私、在生活上贪图享乐。究其原因,既有纪法意识淡薄、放松廉洁自律等主观原因,也暴露出所在单位和党组织内部制约失效、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该案例警示我们,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业务领域,建立“定期轮岗+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干部专业能力与岗位风险科学调配人员。要推动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常态化联动会商机制,定期开展履职情况专项检查,推动各环节监管监督贯通协调。要结合税务岗位特点解析廉政风险点,系统梳理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损害税务形象的行为类型,明确行为底线和负面清单,引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敬畏纪法,切忌把“公权力”当成“摇钱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