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商务部网站显示,欧盟经济和金融事务理事会将越南列入“税务不合作管辖区名单”。作为东南亚制造业中心,越南此次“入列”不合作名单引发国际税收领域广泛关注。
名单是如何制定的
据了解,自2017年起,欧盟每半年更新一次“税务不合作管辖区名单”。欧盟主要依据三大标准筛查哪些国家入列该名单:税收透明度与信息自动交换、公平税收、遵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最低标准。根据筛查结果,名单分为两类——“黑名单”(非合作管辖区),包含未改善税收治理标准或履行承诺进展不足的司法管辖区;“观察名单”(与欧盟合作并有待履行承诺),包含已承诺改革但仍在等待最终评估的司法管辖区。
越南此次被列入“税务不合作管辖区名单”的核心原因,是经合组织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的同行评审,认定其未完全达到2021—2023年度税收应请求情报交换标准(EOIR标准)。根据评审报告,越南在以下方面存在不足:对合作管辖区提供信息的保密流程不完善;信息请求响应存在显著延迟;对受益所有权信息的监管制度存在缺陷且尚未有效执行。
据了解,应请求情报交换标准作为国际税收透明度评估的核心指标,要求辖区能依据国际透明度准则,应税收协定伙伴的请求及时提供涉税信息。当前,经合组织和二十国集团(G20)正推动落实应请求情报交换标准。
据越南当地媒体报道,越南在2025年10月刚因落实国别报告相关承诺而被移出“观察名单”,但仅隔数月又被列入“黑名单”。这一变化反映出国际社会对税收透明度的监管,已从传统的低税率管控转向对信息共享机制及执行效能的深层关注。
名单影响跨境交易
自20世纪80年代推行革新开放以来,越南凭借稳定的政治局势、年轻且具有成本优势的劳动力、持续完善的自由贸易协定网,成为众多跨国企业供应链多元化战略的关键支点。正是这种深度融入全球化的定位,使得越南此次“入列”不合作名单的影响迅速传导至跨境交易层面。
将越南定性为“税务不合作管辖区”,虽不构成贸易禁令,但欧盟各成员国将据此对本国企业开展针对性监管。这些针对性监管措施可能包括:限制向名单管辖区支付的款项在税前扣除、对特定跨境支付加征预提税、强化受控外国企业规则适用等,具体措施因成员国而异。这意味着,越南与欧盟间的跨境支付流程将全面收紧,相关企业税务合规门槛将显著提高。
目前,欧盟成员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已开始对与越南实体的交易实施更严格的合规审查,具体表现为:税务居民身份证明审核趋严,对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的审查力度加大,受益所有权信息需强制披露,享受税收优惠的资质核查更为细致。这直接导致跨国企业涉及股息、特许权使用费和服务费的跨境支付可能面临延迟风险。
越南业内人士称,为应对欧盟成员国更严格的合规审查和潜在的跨境交易延迟,相关企业需重点梳理欧盟辖区业务触点、复核转让定价文档、强化受益所有权证明,并在合同设置中增加更严格的税务合规陈述与保证,提前备妥办公场地证明、员工社保记录、实际经营合同等实质业务证明文件,以应对延长的银行审查周期。
从“被点名”到“摘帽”有多远
面对上述影响,越南政府迅速作出回应。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表示,作为国际社会中负责任的一员,越南始终重视与经合组织及欧盟在税收领域的合作与交流,致力于确保税收体系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为包括外国企业和投资者在内的工商界创造稳定、透明、便利的投资营商环境。
范秋姮透露,越南政府目前正制定并实施一项国家行动计划,对《税收管理法》《企业法》及相关企业管理法令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和补充,根据应请求情报交换标准,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设计,以回应经合组织全球论坛关于税收透明度和应请求情报交换标准的相关建议。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包括欧盟在内的国际伙伴在税收领域的技术合作与交流。
据悉,越南的整改重点将集中在三大方向:一是建立集中且实时更新的受益所有人登记数据库,为信息交换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明确税务部门获取银行信息的执法权限,确保及时响应国际信息请求;三是设立专门的应请求情报交换标准响应部门,提高行政效率和执行效能。
根据欧盟理事会安排,“税务不合作管辖区名单”下一轮审查预计于今年10月进行。该名单具备动态调整特点,斐济、萨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等国均在实施针对性改革后成功被移出。这意味着越南若能在接下来的数月内有效落实整改措施,有望在短期内实现“摘帽”。
值得关注的是,欧盟内部对“税务不合作管辖区名单”筛查标准的统一性存在不同声音。有观察人士指出,欧盟成员国之间在税率、税收优惠制度及税务筹划规则等方面存在差异,而被纳入该名单的多为中小经济体或外围地区,公众认知与欧盟强调的“客观技术参数”评判标准之间存有一定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