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欧洲检察官办公室在德国柏林、科隆以及捷克的布拉格发起了一场横跨欧盟多国的联合执法行动,目标直指一个通过销售豪华汽车实施跨境增值税欺诈的庞大犯罪团伙。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代号为“艾米丽”,主要目的是进行跨境税收调查。“艾米丽”行动揭露了一个涉案金额预估超过1.03亿欧元的复杂犯罪网络,再次将欧盟范围内长期存在的增值税“旋转木马”欺诈问题置于聚光灯下。
打击跨境税务欺诈的“闪电战”
3月4日发起的调查行动,是一场经过长期情报经营与周密部署的跨境协同作战,以“闪电战”的形式在欧洲多国同步迅速展开。作为欧盟层面负责保护欧盟财政利益的独立检察机关,欧洲检察官办公室在行动中发挥了核心指挥与协调作用。在欧洲检察官办公室统一指挥下,来自奥地利、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德国、匈牙利、意大利、波兰和斯洛伐克9国的1100余名执法人员,同步执行了超过150次搜查。行动中,执法人员抓获了9名嫌疑人,查获了初步估值超过1350万欧元的豪华汽车、现金、艺术品等。
调查显示,该犯罪团伙的核心组织者是在德国柏林及伊瑟隆经营多家汽车经销企业的人员。他们被指控策划并领导了这个活跃于多个欧盟国家的犯罪团伙,其犯罪活动从2017年持续至2025年。该团伙的犯罪架构复杂,除核心经销商外,还涉及分布在多国的数十家空壳公司,这些公司的名义董事和员工也正在接受调查。初步证据表明,这些空壳公司是实施跨境增值税欺诈的关键。
据悉,该犯罪团伙的公司治理和人员架构隐蔽性极强。涉案的众多空壳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大多是来自保加利亚、匈牙利和波兰等国的“稻草人”。这些人往往对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一无所知,甚至可能对自己挂名了法定代表人也不知情,只是犯罪团伙用来规避法律责任的工具。
该团伙通过利用跨国人员流动和欧盟成员国的税务信息差异及交流盲区,隐匿空壳公司实际控制人身份,并利用地下钱庄、复杂分账及加密货币等渠道转移和清洗非法所得,同时还在欧盟多国设立仓库,刻意制造不合理的物流轨迹,以“舍近求远”的方式不断转移豪车存放地点,企图用假象掩盖欺诈行为。这些非法活动被深度嵌套在合法商业形式之下,使得欺诈犯罪网络得以长期隐蔽运作。
豪华汽车沦为非法套税工具
“艾米丽”行动揭露的犯罪手法,是欧盟范围内长期存在的顽疾——增值税循环欺诈,亦被称为“旋转木马”欺诈。这种欺诈模式精准利用了欧盟内部跨境货物贸易的增值税特殊征收机制——反向征收机制。
根据欧盟增值税指令,成员国之间的跨境货物供应,原则上由货物购买方在其所在国申报缴纳增值税,即反向征收,销售方在出口环节适用零税率。犯罪团伙正是钻了这一制度设计的空子。欧洲反欺诈办公室指出,犯罪团伙选择兰博基尼、法拉利、宾利、保时捷等高价值豪华汽车作为欺诈载体,原因在于其单价高、易于运输和转手,非常适合在虚构的跨境交易链中反复“流转”。
犯罪团伙的典型操作链条如下:其控制的一家设在欧盟成员国的空壳公司A,从另一欧盟成员国的供应商B处购买豪车。按照欧盟规定,B公司在向A公司发货时属于跨境贸易,在B公司所在国适用零税率,货物以未缴增值税的状态进入A公司所在国。此时根据反向征收机制,纳税义务由A公司承担,A公司应按其所在国税率计算并申报应税货物产生的增值税(即进项税额)。在本次申报中,由于A公司尚未将豪车在所在国销售,其进项税额作为留抵税额,暂不用实际支付增值税款。A公司收到豪车后,迅速将车辆在国内销售给同由犯罪团伙控制的关联公司C,并向C公司收取包含增值税(即销项税额)的货款。正常情况下,按照规定,A公司在完成交易后的申报期内,应将其收到的销项税额抵扣掉自行申报的进项税额后,将差额缴纳给其所在国的税务部门。
此时,犯罪的关键一步发生了。A公司收到C公司支付的增值税款后,并不向所在国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税款,而是迅速注销、破产或失联,导致税款凭空“蒸发”。与此同时,C公司却持有一张从A公司取得的、形式合法的增值税发票。由于其自身可能没有或仅有少量销项税额,因此可就此笔进项税额申请退还,C公司随后便以此发票为依据,向本国税务部门申请退还其购进环节所支付的增值税。
通过这样“收税不缴、退税照拿”的循环操作,犯罪团伙在没有真实商业实质或仅产生微小价差的情况下反复套取退税款。根据调查结果,本案中的犯罪团伙构建了涉及德国服务商以及奥地利、克罗地亚、捷克、意大利、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等多国中间商的复杂交易链,让同一批豪车在链条中循环交易,如同游乐场的“旋转木马”,使退税款被一次次非法套取。
破局关键:协同、技术与追踪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该犯罪团伙的调查并未就此终结。欧洲检察官办公室透露,包括代号为“漩涡”的多项相关调查行动仍在进行中,这意味着最终的涉案金额和人员规模可能会进一步扩大。
本案暴露了欧盟打击跨境增值税欺诈面临的主要挑战在于跨境犯罪的复杂性。犯罪团伙利用欧盟成员国间的贸易便利,将交易链条、空壳公司实体和涉案人员分散在多个成员国。各成员国在税收监管重点、信息系统建设、风险指标设定等方面存在差异,加之跨国信息交换存在时滞,容易形成监管盲区。复杂的多层交易结构和精心设计的“稻草人”安排,使得表面的资金流、货物流和发票流看起来合规,实则极具欺骗性。
正因如此,高效的国际协同机制成为破局关键。此案中,欧洲检察官办公室作为欧盟层面唯一拥有刑事调查和起诉权的超国家机构,直接协调多个成员国的执法力量,同步开展搜查、逮捕和资产冻结行动,克服了传统国际司法协助程序繁琐、响应慢的弊端。此外,欧洲刑警组织也为调查行动提供了强大的情报分析与行动协调支持,形成打击跨境税收犯罪的强大合力。
另一个关键环节是犯罪资产的快速追踪与冻结。涉及高价值商品的税务欺诈行为往往与洗钱活动紧密相连,犯罪所得会迅速被转化为各类动产、不动产或金融资产。在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能够查获价值高达1350万欧元的资产,表明调查初期就已加强对资金流向的追踪和潜在资产的识别,并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这对于后续追缴税款、挽回财政损失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