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在大连落地一年来,在水资源税政策驱动下,大连市众多企业积极探索节水路径,念好“节水真经”。尤其是在发电、供热、制造业等重点领域,不少纳税人主动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引进更新设备,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辽宁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实施方案》,取用地表水用于城镇公共供水水资源适用税额0.3元/立方米,其他行业0.4元/立方米,特种行业4元/立方米;取用地下水用于城镇公共供水水资源适用税额0.5元/立方米,其他行业1.2元/立方米,特种行业5元/立方米。同时,辽宁省针对超年度取水计划部分按1.5倍税额征收,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按2倍征收,形成“多取多缴、超计划加倍”的刚性约束。
为了让企业更好把握政策内容和导向,大连市税务部门联合水务部门通过定期开展政策宣讲会、组建“税水服务专班”上门辅导、制作行业专属政策指引等方式,帮助企业精准掌握税额标准、优惠政策和申报流程。“税务和水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仅给我们送来了政策手册,还结合企业生产工艺帮我们算好节水账,让我们清楚地知道节水改造比超标缴税更划算。”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说。
大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一年多来,全市水资源税实现了税收收入和纳税户数“双增长”、无证取用水和特种取用水“双下降”、水资源协同共治能力和节约集约利用效能“双提升”的积极成效,改革效应初步显现。特别是在节约用水、降本增效上,大连市各行业企业立足自身实际,探索出各具特色的节水高招。从技术改造到管理升级,从循环利用到管道防漏,节水实践在各行各业多点开花。
在高耗水的火力发电行业,“生产工艺革新+循环利用”系统成为企业节水的主流选择。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投入150万元,优化超滤浓水排放工艺并增加回用水池,预计年节水量40万立方米。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人表示:“作为火力发电企业,冷却水用量大,节水潜力也大。新工艺通过梯级利用和循环优化,让企业不仅减少新鲜水取用,还能减少污水排放,起到一举两得的效果。”
在供热行业,“低成本循环系统优化”是不少企业选择的节水路径。大连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季节性用水特点,投资3万元改造循环冷却水系统和管道防漏设施,年节水量达8000立方米。该公司财务科长范先生介绍:“我们是季节性生产企业,节水改造必须兼顾成本和效率。这种小投入、快见效的技改项目,非常适合我们的实际情况。”通过优化循环水利用流程,北方热电公司降低了冷却水补充成本,实现了“节水即增效”。
有自备地下水源用于员工生活的企业,虽然用水总量不高,但同样重视节水改造。这类企业一般通过“感应流水+巡检维修”等方式实现节约集约利用。比如,万宝至马达瓦房店有限公司在员工食堂的生活用水设备上进行优化改造,在餐盘冲洗设备上增加感应探头与电磁阀,同时加强供水管道巡检维修,避免冬季管路冻裂导致漏水。该公司后勤部门负责人表示,上述措施每年可为公司节约2600多立方米的水。
大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水资源税改革不是简单的“费改税”,而是以税收为杠杆,撬动企业生产方式转变、水资源管理升级、生态环境改善的系统性改革。大连市税务部门将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支持保障,提升服务效能,推动用水企业从“要我节水”向“我要节水”转变,实现对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