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法院解纷经验 完善税费争议化解机制

2026年03月25日 版次:07        作者:胡宏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多元解纷案例库”上线一周年之际,从1266件典型案例中精选9件发布,集中展现多方联动、高效解纷的实践成果。笔者认为,这些精选典型案例为税务争议的化解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

凝聚多方合力,构建多元协同调解格局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9个精选典型案例,体现了法院与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专业人士等多方力量协同发力的解纷模式。例如,佛山市法院与版权局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版权局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打造版权纠纷“一门式”调解平台;“刘某与李某侵权责任纠纷调解案”,综治中心以“一站式”平台实现诉求智能研判、精准分流,精准调度法院、文旅部门、街道等相关单位协同处置;“10家建设公司与某市政公司、某水务公司、某工程管理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调解案”,调解中心邀请建筑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调解,以专业研判提升调解公信力。

借鉴这一经验,笔者认为,税务部门应加快构建多方参与、协同联动的调解体系。一是参照法院“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自上而下加强与法院、市场监管、司法行政等部门协作,完善矛盾预防化解与信息共享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税费纠纷化解网络。二是融入地方基层综合治理平台,设立“一站式”涉税费纠纷调解室,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三是强化专业力量支撑,针对股权转让、跨境交易、建筑安装等复杂争议,邀请财税法专家、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参与调解,权威解读政策,增强调解认可度。

推行示范引领,提升类案化解效率

针对群体性、同类型纠纷,法院探索“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模式,以典型案例明确裁判规则、统一处理标准,大幅提升解纷效率。例如,1700名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930户农户供用水合同纠纷等案件,法院均选取其中典型案件公开审理,邀请其他案件代表和相关人员现场旁听,以示范判决或参考案例为依据,实现批量高效化解,有效降低当事人解纷成本。

当前税务领域因政策理解差异、执法尺度不一,有时会出现“同案不同处理”的情况。对此,笔者认为,税务部门应健全类案处理机制:一方面,强化以案释法,常态化发布税务合规典型案例、联合法院发布税务指导性案例,明确政策适用与执法标准;另一方面,针对人数多、分歧大的复议、诉讼案件,税务部门自身或主动对接法院开展示范审理,以示范案例确立处理原则,引导同类案件参照调解,减少重复争议与程序消耗,减轻征纳双方的程序负担。

深化穿透调解,从源头根治矛盾隐患

法院精选典型案例多采用“穿透式”调解,即不局限于表面纠纷,而是深挖根源、一揽子解决关联问题。“10家建设公司与某市政公司、某水务公司、某工程管理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调解案”,调解员针对建设工程领域“发包—分包—再分包”的长链条运作模式,采取“穿透式”思路,锁定核心付款义务主体,组织多方一揽子结算,避免层层追索引发连环诉讼。

税务实践中,有因税收政策理解产生不同的看法,还有许多表面是纳税观点不同,实则是民商事交易主体、合同约定的瑕疵矛盾。因此,税务争议化解应以“穿透式”思维核查交易实质、纳税主体与政策适用逻辑,厘清全链条纳税义务。将关联方、源头责任人纳入调解范围,统筹处理欠税、发票、申报等叠加问题,避免层层传导引发连环复议诉讼,从源头阻断矛盾衍生,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长效治理。

践行“枫桥经验”,推动税费矛盾基层化解

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法治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结合,运用“六尺巷工作法”等就地化解基层纠纷,有效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例如,“47户村民与昌某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调解案”,土地承租方拖欠租金引发纠纷,如不能高效化解,将错失农作物收割关键窗口期,导致承租方收成减少,双方权益受损。法院巧用“六尺巷工作法”,促进田间矛盾“化干戈为玉帛”,既保住了承租方收成,又盘活了集体土地资源,助力乡村和谐稳定。

笔者认为,税务工作直面经营主体与群众,也应立足基层实际、强化源头防控。深化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建设,依托基层网格化治理,建立基层涉税矛盾排查机制,强化风险研判和预案制定,妥善处置苗头性问题。推广“六尺巷工作法”“作退一步想”等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出来的调解方法,依法依规调处税费争议,对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涉农等简易小额争议,做到就地受理、当场调处、急事快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公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