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旅游的旺季也开始了。有媒体报道,从4月起,入住西班牙巴塞罗那酒店的游客需要缴纳双倍的旅游税。近年来,随着国际旅游业强劲复苏,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开始对游客征收各类税费。从欧洲历史名城到太平洋岛国,从入境口岸到住宿环节,旅游税正从“零星探索”走向“多国实践”。这一趋势的背后,既是财税工具的演进升级,更折射出全球旅游发展模式的深层转型。
全球旅游税的三种典型模式
从国际实践来看,旅游税已逐步形成覆盖多环节、服务多目标的差异化政策体系,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三种模式。
一是以欧洲为代表的住宿环节征收模式。阿姆斯特丹对游客征收房价12.5%的旅游税,位居欧洲城市前列,收入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治理。巴塞罗那近年来持续上调税率,2026年综合税负已达每晚10欧元—15欧元(约合人民币80元—120元),专项用于住房保障与城市公共服务。巴黎、维也纳、里斯本亦推行类似制度,普遍根据住宿等级实行差异化征收。整体来看,欧洲已形成相对成熟的“地方主导型”旅游税体系。
二是在入境或离境环节的统一征收模式。这一模式强调管理统一性与征收低成本。日本自2019年起对离境旅客征收1000日元(约合人民币43元)国际旅客税,通过机票系统自动扣收,收入定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际推广。2019年,新西兰开始向除澳大利亚居民以外的国际入境旅客征收“国际游客保护与旅游费”,2024年起收费标准提高至每人100新西兰元(约合人民币400元),游客入境时一次性缴清,收入用于自然保护区维护、交通设施改善及游客服务体系建设。这一模式以国家为主体统一实施,具有覆盖面广、征收成本低的显著优势。
三是以生态保护为导向的调控型模式。其核心逻辑是“以价控量、以量保质”。巴厘岛自2024年起对国际游客征收15万印尼盾(约合人民币60元)入境费,专项用于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不丹长期实行高额“可持续发展费”,每人每日100美元(约合人民币690元),通过高门槛实现“高价值、低密度”的旅游发展路径。马尔代夫则以“绿色税”形式向游客收费,用于废弃物处理和生态保护。这类制度更注重生态承载力和资源保护的长远目标。
政策效应多维度显现
在财政效应方面,旅游税在地方财政中占比虽然有限,但稳定性强、用途明确。以阿姆斯特丹为例,其旅游税年收入已达数亿欧元,专项用于城市环境改善和公共服务提升,资金的专属性赋予了政策较高的可见度和公众认可度。
在价格与需求效应方面,研究表明,旅游需求对小额附加费用的敏感性总体有限,单纯的小规模税费通常不足以改变游客的出行决策,但在结构层面,旅游税对价格敏感型游客具有一定筛选效应,有助于优化游客整体结构。
在空间调节效应方面,部分热门城市通过提高旅游税,引导客流向周边地区疏散。巴塞罗那和阿姆斯特丹上调税率后,周边区域游客量出现明显增长,印证了旅游税在区域客流再平衡中的调节作用。
在环境与社会效应方面,随着“过度旅游”问题日益突出,旅游税的定位正从筹资工具向公共治理手段延伸。威尼斯对一日游客征收约5欧元(约合人民币40元)入城费,旨在控制客流规模、保护历史遗产。这一实践表明,旅游税已具备缓解旅游负外部性的制度功能。
旅游税的经济学逻辑
旅游活动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也带来拥堵、污染、公共资源过度占用等负外部性。若这些成本完全由当地居民承担,必然导致资源配置扭曲。通过旅游税让游客承担部分社会成本,其理论依据与庇古税的逻辑高度吻合,即政府为引导私人决策者考虑负外部性引起的社会成本而征收的税种。
在税负归宿上,旅游税具有一定的转嫁空间。短期内主要由游客承担,但在竞争性市场条件下,部分税负可能由酒店、平台等经营主体分摊,最终归宿取决于供需弹性与市场结构。
在税率设计上,效率与公平的权衡至关重要。税率过低,调节效果有限;税率过高,则可能抑制旅游需求、损害目的地竞争力。多数国家采取渐进式调整策略,稳步提高税率,以减少对市场的冲击。
此外,制度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金用途的透明度。国际经验表明,税收若用于改善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游客体验,社会接受度更高;若用途不透明或与旅游关联不明,则极易引发争议,削弱政策合法性。
旅游税的全球兴起,是国际旅游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的重要缩影。其政策实质不在于增加一项政府收入,而在于通过制度安排,在旅游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寻求动态平衡。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