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税务联合有关部门为民企宣讲政策

2026年03月27日 版次:03        作者:记者 陈永康

本报讯(记者陈永康 通讯员文练)近日,一场针对增值税加计抵减和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宣传辅导活动,在四川省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举行。此次活动由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联合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举办,旨在通过跨部门协作,帮助民营企业准确理解政策、合规享受红利。

“请问母子公司之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能否计提加计抵减额?”活动伊始,泸州发展机械有限公司会计吴萍提问。“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无法计提加计抵减额。”税务干部的解答让吴萍消除了心中的疑惑。

四川宏图风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会计王莹瑕说,企业享受加计抵减已满3年,目前正在重新申请高新资质,担心衔接期存在风险。“政策给纳税人预留了足够的申请时间。例如,拟申请进入2025年度加计抵减名单的纳税人,可于2025年7月至2026年4月10日提交申请。”税务干部不仅给出权威解释,还进一步举例进行辅导。

此次活动中,来自全市60余家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及高科技企业的财务人员,带着日常申报中遇到的困惑,与税务干部进行了面对面交流。针对企业关心的政策衔接、申报操作及潜在风险等问题,税务干部进行了详细讲解。

民营经济是泸州高质量发展的“活力源泉”。数据显示,2025年泸州市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4.2%,民营企业数量占全市经营主体的97.2%,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泸州生产总值的59.4%,民营经济就业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的98.4%。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合规是企业发展的正道。”泸州市税务局副局长陈锐表示,税务部门将加强政策辅导,优化办税服务,规范执法监管,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长效机制,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更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