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税务与水利部门签署协作协议

2026年03月31日 版次:01        作者:记者 叶生成

本报讯(记者叶生成 通讯员林杨 陈少杰)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与福建省水利厅在福州签署《水资源税征管协作框架协议》,标志着福建“税务征管、水利协作、自主申报、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共治格局全面升级。双方将持续深化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服务互补,携手打造部门精诚共治样板。

根据协议,双方以安全保密、准确有效、方便快捷、共同协商为原则,围绕信息共享、制度共建、联合监管三大核心,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方面,税务部门共享纳税人登记、申报征收等涉税信息,水利部门开放取水许可、计量核查等涉水数据,依托“数字福建”构建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实时交互、风险精准研判。

在制度协同上,双方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与联合培训机制,定期会商解决征管难点,共同完善地方征管配套办法,指导市县两级税务、水利部门对标落实取水复核、联合抽查、信用评价应用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条块协同的工作体系。在联合监管上,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纳税人与特种取用水情形,探索联合执法与源头控管,建立问题共商、案件共治模式。水利部门及时推送违法取水线索,税务部门快速核查补税,双向强化执法刚性,筑牢税收安全与水安全防线。

据悉,水资源税改革实施以来,福建征管质效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全省6395户纳税人办理水资源税申报,较改革初期户数增长14.34%;在全省降雨量、径流量同比大幅下降背景下,累计入库水资源税6.16亿元,绿色税制调节作用持续显现。

下一步,福建税务、水利部门将以框架协议为牵引,健全长效协作机制,深化数据赋能与精准监管,不断提升水资源税征管服务水平,以税护水、以水促绿,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