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应变 突破案件核查瓶颈

2026年04月07日 版次: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副局长 穆国庆

■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珠宝零售企业隐匿销售收入偷逃税款案件。涉案企业负责人利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取大量珠宝销售款,采取隐匿收入、虚假申报方式逃避缴纳税款,其行为具有一定代表性。

本案调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接连遇到企业经营资料缺失、销售明细电子资料损毁、货物销售品类作假等多项阻碍。检查人员迎难而上,及时调整办案方向,聚焦企业疑点,结合其经营特点,通过调查企业收银方式、核实企业进销货物品类和数量等核查措施,最终确认了企业隐匿收入逃避纳税的违法事实。

本案的查办,为税务稽查部门查处类似涉税违法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和经验。

案头分析细致,企业疑点识别准。在稽查案头分析阶段,检查人员结合行业生产经营特点,综合企业申报信息和经营数据,对企业生产、购销等经营活动的合理性、税负情况等实施评估分析,可起到验证案源线索价值、明确企业涉税疑点等作用。严谨、细致的案头分析,可提高疑点锁定精准度,为案件调查指明方向。本案中,检查人员接到推送线索后,调取企业发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财务报表信息等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交叉分析,相继锁定了进销不符、存货异常等多个企业疑点,检查人员由此判断企业存在虚假申报、隐匿收入重大嫌疑。案件核查结果表明,案头分析的结论完全正确,使后续核查工作始终未“偏航”。

随机应变,及时转向打开案件突破口。在实地核查接连受阻的情况下,检查人员机动灵活,结合企业运营模式和经营流程,迅速转移核查重心,将目光转向企业收银环节,在此过程中通过核查POS机使用状况,发现了“个人账户收取销售款”这一异常情况。随后通过详查企业负责人银行账户的资金流水,取得了涉案企业隐匿销售收入的违法证据,打开了案件突破口。

抓住经营特点,“以进核销”厘清违法事实。案件核查过程中,面对检查人员出示的资金流等证据,企业负责人虽然承认存在隐匿收入违法行为,但声称企业销售的多为“金条”、只有很少“黄金首饰”,试图以此混淆视听,少缴消费税。检查人员没有轻信企业人员言辞,结合珠宝经营行业“货品周转率高、进销匹配度高”的经营特点,采用“以进核销”方法,从进项发票入手,对企业购进货品的品类、规格、金额占比进行仔细统计核查,查清了企业黄金首饰、金条等产品的进货数量和比例,揭穿了企业人员编织的谎言,使其无法自圆其说,最终不得不拿出真实销售数据,认可了税务机关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