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生成 周声琼)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获悉,截至4月中旬,福建(不含厦门)有奖发票试点累计参与人数达202.5万人,覆盖商户6.2万家,上传有效发票1799.3万张,票面总金额38.82亿元,累计发放奖金1.2亿元。
试点城市之一的泉州市有近百万人次参与发票抽奖,4万多家商户投身其中。活动审核通过发票450多万张,开票总额超12亿元,中奖发票210多万张,发放奖金超5000万元。在中奖红包二次消费带动下,泉州市已累计核销红包用户40多万人,核销金额近4000万元,直接带动新增消费订单金额9000多万元。
在有奖发票试点活动中,福建聚焦零售、餐饮、居民服务等民生消费领域,构建便捷高效参与体系。消费者开具单张金额满100元的个人名义数电普通发票,通过云闪付等主流平台即可参与抽奖,单张最高可获800元奖励。福建试点推行“即时开奖+便捷兑奖”模式,打通支付、开票、抽奖、兑奖全流程,实现扫码即开、即中即兑。
福建省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优化有奖发票运行机制,扩大政策惠民覆盖面,以精准激励促进消费回升、规范市场秩序,为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