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解决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笔者在日常征管中发现,当前面临不动产登记专班职责不够清晰、欠税后续管理以及跨部门协同等现实难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化解“登记难”问题的质效。笔者认为,应按照《关于加快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135号),加强税务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协同,推进解决“登记难”问题。
加强税务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协同,打通“登记难”堵点。一是建立实时共享与项目清单机制。不动产登记专班向税务部门提供“登记难”明细清册,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同步反馈全额支付房款清单,联合锁定保障对象,前置界定全额支付房款的群众信息,税务部门按照清册内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相应额度的发票。二是建立“登记难”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当前化解“登记难”问题已经进入深水区,对于发现的问题需要多部门联合解决,税务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登记难”信息定期交换制度,税务部门对于“登记难”清册的信息做好动态更新,建立问题台账。
优化税务内部欠税管理,精准保障民生开票。一是进一步强化欠税企业分层分类管理。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税额度不同区间,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类施策,实现“群众办证不等待、企业欠税继续追”。开发主体正常经营但暂时困难,税务部门采取柔性执法、分期清缴、不予整体控票,保障已售房源开票;开发主体半停滞、资金紧张,设立开票白名单,对已全款房源定向恢复开票,其余房源继续管控;开发主体灭失如失联、非正常、注销,主管税务部门启动无票容缺机制,凭合同或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契约办理登记。二是开展“登记难”欠税动态管理。按照“一企一策”分类管理,进一步细化欠税管理流程。依法发布欠税公告,定期查询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实施动态跟踪管理,最大限度防范国家税款流失。三是专窗受理“登记难”群众契税申报。税务部门保障房企为已全额支付房款的群众开具发票,在市民大厅滚动宣传,设置专窗受理“登记难”群众契税申报,确保打通“登记难”堵点。
强化“登记难”风险防控与税收长效治理。一是严把“登记难”纳税人资料真实性审核关。对“登记难”纳税人的信息与不动产专班提供的清册开展常态化比对。严防虚增交易、虚假备案、套取发票与登记,建立复核与抽查机制。二是“登记难”问题全程留痕可追溯。容缺受理“登记难”事项,办理全程留痕,相关档案电子化,确保将来解决“登记难”工作可复核、可检查、可追责。三是强化源头防控欠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程税源监控,凡能行使优先权的要及时行使税收优先权,不能行使税收优先权的,要加强同法院、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协作,及时掌握司法拍卖不动产相关信息,及早介入联动管理。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