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今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正式实施,这对我们精准落实相关政策提出了更高要求……”近日,在江苏省高邮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会前学法”环节,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陈远尧,围绕增值税法相关内容,向市政府领导、各职能部门及企业负责人作了讲解。
据了解,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开展增值税法专题学习,是高邮市税务局推动增值税法学习宣传、实现“内部学习好、对外宣传好、条块联动好”的重要举措。此前,该局已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培训,目前正结合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面向全市纳税人缴费人开展“税宣进花海·巾帼普法行”“税企同心·法治同行”等税法宣讲活动。
在本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环节,陈远尧从增值税法的出台背景、对税务工作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解读。随后结合高邮经济发展实际,对增值税法实施后日常征管、产业发展、税源培植等方面的变化进行了分析。他聚焦增值税进项抵扣、留抵退税等关键制度安排,详细讲解了政策执行中的具体要求,并重点围绕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专项优惠政策适用等内容,进一步强调合规经营的重要意义。
高邮市市长郑志明表示,这次专题学习既是一堂“充电课”,也是一堂“动员课”。全市各单位要协同发力,推进增值税法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