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澳大利亚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逐渐上升,且未来一段时间将有可能继续升高。人口老龄化问题持续加剧,对澳大利亚养老保障体系、财政可持续性及劳动力供给形成长期压力。前不久,澳大利亚重新提交的养老金体系相关法案在议会通过,围绕养老金税收优惠体系开展新一轮调整。此次调整主要手段,是压缩高余额账户税收优惠、强化低收入人群税收支持,优化分配结构、强化公平导向与提升财政可持续性。
税收优惠结构失衡与违规乱象叠加
澳大利亚养老金体系是其退休收入体系的重要支柱,由基础养老金、强制性职业年金以及自愿储蓄年金构成,形成“三支柱”结构。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负责监管所有经营保险业务的公司,包括一般保险、人寿保险、银行、养老基金行业等。根据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统计,截至2025年12月,澳大利亚全国养老金总资产已达4.4855万亿澳元(约合21.8368万亿元人民币),其中自管养老金基金规模超过1万亿澳元,占比约1/4。
随着澳大利亚养老金体系规模持续扩张,税收优惠结构失衡与行业合规乱象的双重问题日益凸显——这也是本轮调整的原因之一。澳大利亚每年为养老金税收优惠投入的成本高达500亿澳元,根据此前澳大利亚财政部的统计数据,收入前20%的人群享受了金额超过半数的税收优惠。同时,澳大利亚税务局监测发现,自管养老金基金领域合规问题突出,不仅存在非法提前提取资金、违规贷款等行为,且相关违规规模呈大幅增长态势,其中八成非法提取案例来自余额低于20万澳元的自管养老金基金,部分基金更是变成短期融资渠道而非退休储蓄工具。此外,自管养老金基金报税逾期问题频发,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约9.3万个自管养老金基金存在未按时报税情况,其中2万个基金自注册后从未报税,这类“零报税基金”近四成涉及非法提取养老金,且相关非法提取金额较去年上涨近40%。
分层收紧高余额账户税收优惠
澳大利亚通过在《1997年所得税评估法》中新增第296分部,对高余额养老金账户收益实施差异化税收调节。此前,养老金账户积累阶段的投资收益通常按15%的税率计征;其中,持有期限超过12个月的资产,其资本利得税实际税负可降至10%。
新规则明确,自2026年—2027年纳税年度起,对高余额账户引入分级附加税机制: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超过300万澳元的部分,其对应收益在15%基础税率之上再加征15%,综合税率由此提升至30%;账户余额超过1000万澳元的部分,其对应收益额外加征25%附加税,综合税率进一步提高至40%。此举旨在构建对超高余额养老金账户收益的分段递进式调节体系。
从影响范围看,受影响人群占全部养老金账户持有者的比例不足0.5%,约9万名高净值人士会受到直接影响。澳大利亚财政部预计,调整后首个财年将增加财政收入约23亿澳元。
对于此次调整,澳大利亚的部分研究机构认为,对超高余额账户征收附加税,有助于提升税收优惠分配公平性、缓解财政压力,是养老金制度从“普惠激励”转向“结构优化”的必要举措。但澳大利亚的金融机构与行业组织提出,提高高余额账户税负,或将削弱高净值人群养老投资意愿,对资本市场稳定和养老金积累产生影响。此外,低收入补贴标准虽有所提高,但其激励效应能否持续转化为参保率和缴费水平的实质提升,仍有待观察。
提高低收入养老金税收抵免申请条件
与高余额账户税收优惠收紧相对应,本轮调整同步强化了对低收入人群的激励机制,形成“控高”与“托低”的政策组合。
依据澳大利亚《2003年养老金(低收入者政府共同缴费)法案》的规定,低收入者可获得相当于其税前养老金缴费1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每年500澳元,该补贴由澳大利亚税务局根据纳税申报信息自动计算并直接划入个人养老金账户。自2027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亚低收入养老金税收抵免申请条件由3.7万澳元提高至4.5万澳元,最高抵免额度由500澳元提升至810澳元。
低收入养老金税收抵免机制向符合条件的养老金账户直接注入资金,用以抵消缴费阶段15%的税负,从而避免低收入人群在养老金体系中承担相对更高的实际税负。澳大利亚养老金基金协会、澳大利亚超级基金等机构认为,这一调整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低收入人群因申请条件和额度未及时调整而面临的税收优惠覆盖不足问题。
与低收入养老金税收抵免形成联动
澳大利亚此次调整,并非单一一项政策调整,而是其养老金体系整体优化的其中一环。
在缴费机制方面,2026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亚将实施“发薪日养老金”新规,作为与《1997年所得税评估法》新增第296分部税收调节相呼应的关键配套举措。强制性养老金缴费从季度缴纳改为发薪日同步缴纳,雇主须在发薪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养老金到账,新员工或更换基金的员工可享20个工作日宽限期,未按时缴费将被征收养老金担保费。针对自管养老金基金持有者,须开通快速支付功能、保留有效电子服务地址,同时严格遵守年度报税义务,确保缴费核查工作顺利推进。
在监管与权益保护方面,澳大利亚税务局推出多项举措,与低收入人群养老金税收抵免政策形成联动。近年来,澳大利亚税务局强化对新设立的高风险自管养老金基金的前端风险识别与审核,同时优化咨询投诉通道。此外,澳大利亚税务局还针对自管养老金基金领域非法提前提取、违规贷款、报税逾期等乱象,强化基础监管,为养老金体系整体优化打下坚实基础。
澳大利亚的此次调整,也给我国带来一些启示:应立足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优化税收优惠结构,构建“差异化激励+精准调节”机制;完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政策,加大中低收入群体税收支持力度;强化税务、人社、金融监管协同,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严防套利、资金挪用等问题,着力实现养老保障领域公平与效率的平衡。
(中国税务报社何振华税收宣传工作室供稿。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