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在“直播小院”讲税务合规

2026年04月27日 版次:04        作者:李远锋 田媛庆

本报讯 腊肉、紫薯、苗绣……近日,在湖南省凤凰县惠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直播小院”里,各类湘西特色农货琳琅满目,青年主播们正隔着屏幕,热情地向全国网友推介家乡好物。

“主播们要跑遍全县几个乡镇集市流动收货,合作的大多是自产自销的农户,日常交易靠的是乡里乡亲的信任,规范的交易凭证却很难取得。”面对前来走访的国家税务总局凤凰县税务局服务工作队,该公司负责人阙辉道出了企业的“痛点”。

据了解,这家以“合作社+公司+青年主播+农户”模式深耕乡村电商的企业,年带货销售额超千万元。伴随着业务版图不断扩大,阙辉却喜忧参半:田间地头、乡村集市带来的经营糊涂账,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最大难题,让他忧心忡忡。一方面,农产品收购环节凭证缺失,导致企业成本列支无合规依据;另一方面,直播佣金、平台结算、网红推广等新兴业务的税务处理,团队成员一知半解,涉税风险无处不在。

走访中,工作队发现,企业财务资料混乱,手写收据、转账截图、零散发票杂乱堆放,涉税疑问更是接连不断:“平台已代扣税费,主播还需自行申报吗?”“支付网红‘坑位费’,我们却拿不到发票,该如何处理?”

实地摸清企业痛点后,税务工作队当即在“直播小院”举办“网络主播税收合规一堂课”,及时为企业纾困解难。公司20余名主播、运营和财务人员围坐一起,聆听针对性政策讲解。

负责讲解的国家税务总局凤凰县税务局干部杨翔宇从企业最棘手的问题入手,逐一拆解涉税难题。针对农产品收购无票难题,他详细讲解:向自产自销的农户收购农产品,企业可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合规成本凭证并抵扣进项税,但必须完整填写农户的身份信息、产品信息等核心内容。若向商贩采购,则需索取增值税发票,不得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杨翔宇强调,主播收入需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和经营所得分类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必须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支付给外部网红和机构的推广费用,发票是唯一合规税前扣除凭证,双方均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近两个小时的宣讲干货满满,工作队现场解答平台扣税、小额支出处理等具体问题12个,发放《电商税收风险防控指南》等宣传资料50余份。

“以前总觉得税务规范是约束,现在才明白,合规经营才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护身符’。”听完宣讲后阙辉说,清晰规范的财务账目,将成为企业后续争取投资、扩大经营的核心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