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核验+纵向追溯,提升煤矿行业税收监管精度

2026年05月12日 版次:04        作者:张继奎 李俊杰 李欣 本报记者 姜赫

千米深井之下,山东郓城郭屯煤矿的智能综采工作面里,采煤机割煤的轰鸣声不绝于耳,乌黑的原煤顺着传输带源源不断送出矿井。郓城县煤矿资源富集,有彭庄、郭屯、赵楼、李楼四座矿井,核定年产能840万吨,约占菏泽全市煤矿总产能的46%。

由于煤矿行业具有生产链条长、集团化运营特征显著、资源处置环节多等特性,行业内存在内部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煤矸石等副产品环保税申报不规范等涉税风险。对此,国家税务总局郓城县税务局强化对煤矿行业的监管,从2025年8月开始,构建“横向核验+纵向追溯”多维比对模型,实现了行业征管质效和企业税法遵从度的双提升。

多维建模,风险疑点“摸得清”

煤矿行业从井下开采到市场销售,需经过洗选、运输、定价等多个环节,个别煤矿企业通过集团内部关联交易,以偏低价格向关联企业调拨原煤、洗精煤等产品。这种不公允的定价模式存在转移利润、侵蚀税基、少缴资源税的风险。

为破解这一难题,郓城县税务局固化洗精煤销售去向监控、应税产品资源税申报监控等10项指标,构建“横向核验+纵向追溯”的多维比对模型。横向层面,对照全市8家同类型煤矿企业销售精煤、混煤、煤泥等产品的市场价格,根据行业调查测算经验,合理设定上下浮动比例作为公允定价区间;纵向层面,追溯企业历年销售数据,掌握产量波动和价格走势规律,摸清企业历史价格底数,通过双向比对锁定价格异常、数据偏离的风险线索。

近期,郓城县税务局对辖区煤矿企业近3年洗精煤销售情况开展扫描,发现某煤矿企业向关联方供应的洗精煤单价,明显低于同期该企业向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及全市同类型企业平均销售价格,偏离公允价格区间。经进一步核实,该企业向集团内关联方低价销售洗精煤的行为,整体上虽未造成少缴增值税,但导致单一环节征收的资源税计税依据不实,存在资源税申报不规范的风险。对此,郓城县税务局干部第一时间辅导企业按照非关联交易价格申报资源税,调增资源税计税依据1400余万元。

2025年8月以来,依托“横向核验+纵向追溯”的多维比对模型,全县累计查补入库税费4800余万元。

数据共享,疑点核验“查得透”

煤矿行业监管涉及自然资源、发改、水务、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比如,煤矸石等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综合利用情况,直接决定环保税的计征金额、相关合规性认定、实际排放量核算等,需相关部门的数据支撑。

为此,郓城县税务局打破部门数据壁垒,与自然资源、发改、工信、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按季度定期获取煤矿塌陷地面积、取用水量、污染物排放量等数据,围绕煤矿开采、洗选、运输、销售等重点环节开展数据分析比对。

税务干部在日常风险排查中发现,某大型煤矿企业委托第三方处置煤矸石并进行了环保税免税申报。但发票数据显示,受托处置煤矸石的第三方企业类型与常规综合利用行业范畴明显不符,煤矸石综合利用是否符合标准存在疑点。据此,税务干部依法调取其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处置利用委托合同、受托方资质证明、转移联单等资料。经查,该企业确将煤矸石委托第三方处置,但台账记录的煤矸石产生量、符合标准的综合利用量等数据的真实性仍需进一步核实。

面对企业“账面合规”的核查瓶颈,郓城县税务局依托跨部门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利用从工信部门获取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对企业数据开展交叉核验。验证发现,企业当期产生的煤矸石并未按照标准全部实现综合利用,却在申报时全额计入综合利用量。

以此为契机,郓城县税务局对辖区内4户煤矿企业开展煤矸石环保税风险排查。经此次排查,全县共查补入库煤矸石环保税税款5889万余元。

说理执法,引导合规“落得实”

煤矿企业多为集团化运营,经营跨度广、业务规模大、分支机构多,受财务核算口径、税会处理差异等因素影响,在股权处置、收入成本确认等方面存在申报不合规的问题。对此,郓城县税务局始终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推行说理式执法,引导企业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前期,我们核查发现,某集团煤矿企业转让持有的外地运输公司100%股权时,按照资产评估价格确认了股权成本,但未按税法规定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依据,存在股权转让所得申报不准确、企业所得税申报不规范的风险。”郓城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李建涛说。

为此,税务干部主动上门与企业财务负责人、集团法务团队沟通,围绕股权处置的政策规定、税会差异的形成原因、不合规处理的涉税后果,逐项讲解、逐条说理,帮助企业完整、准确理解政策要求,厘清合规处理方式。最终,企业认识到前期处理与政策要求的偏差,自行更正申报并补缴了企业所得税。

2025年以来,税务部门共对煤矿企业开展说理式执法22户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