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税收基金会欧洲分部发表文章称——

欧盟如再对能源企业征收“暴利税”不可取

2026年05月12日 版次:06        作者:王郁琛 张传奎

近日,国际知名智库——美国税收基金会的欧洲分部发表文章称,从长期来看,对能源企业征收“暴利税”的政策效应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不建议各国政府实施相关政策。

据了解,近期中东地缘冲突引发国际油气供应紧张,欧盟内部再次出现对能源企业征收“暴利税”的呼声。不久前,奥地利、德国、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五国财长联名致信欧盟委员会,要求统一制定全欧盟范围的“暴利税”,以重新分配地缘冲突给能源企业带来的超额利润,缓解高能源价格对民众和企业的压力。

五国财长联名倡议征收“暴利税”

4月4日,上述五国经济与财政部部长联名致信欧盟委员会,呼吁出台全欧盟范围的“暴利税”。部长们在信中强调,应“公平分配”中东冲突引发的高能源价格“负担”。

据当地媒体报道,中东地缘冲突爆发后,原油及天然气价格飙升,跨国油气巨头获利丰厚。例如,法国道达尔能源公司在危机初期通过囤积并交易中东原油,获利10亿美元;英国石油公司、挪威国家石油公司的股价也随布伦特原油价格飙升而大幅上涨。

五国财长主张,欧盟应效仿2022年俄乌冲突时的做法,授权成员国征收临时“暴利税”(当时欧盟正式叫法为“团结贡献税”),以减轻能源价格飙升对公共财政、企业和家庭的冲击。

担心从“临时使用”到“不肯撒手”

据了解,2022年,欧盟在能源价格飙升背景下,允许成员国对化石燃料企业超额利润临时征收“暴利税”,并对电力企业收入设置上限,所筹资金用于对企业和家庭提供能源补贴。该政策将“暴利”(当时欧盟正式叫法为“超额利润”)界定为超过2018年—2021年平均利润20%的部分。

文章指出,该政策实施情况明显分化。在27个成员国中,16个国家实施了欧盟方案,部分国家采取替代措施,个别国家未实施。各国在税率、税基及适用范围上差异巨大:税率从25%—80%不等;部分国家以利润为税基,而西班牙等国则以营业收入为税基,弱化了“暴利”概念的针对性。

更关键的是,“暴利税”的“临时性”被不断弱化。捷克将相关税收政策延至2025年,匈牙利延至2024年,意大利延至2027年。非欧盟国家的英国也将类似税收政策延长至2030年。政策的延长引发市场对政府承诺的普遍疑虑。

从实际效果看,“暴利税”的财政贡献也较为有限。2022年—2023年,欧盟共征收约261亿欧元,略高于预期的250亿欧元,但相较于各国总共约3400亿欧元的能源补贴支出,占比仅约7%,难以形成有效对冲。同时,税收收入分布不均,部分国家因税基不足或制度设计问题甚至出现“零收入”,严重削弱了政策整体效果。

更值得警惕的是,短期财政收益可能以长期经济发展放慢为代价。如果“暴利税”抑制企业投资,未来能源供给下降,将对经济增长与税收形成反向冲击。因此,文章认为从长期视角看,“暴利税”的政策效应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核心争议在于税基界定与制度合理性

文章对“暴利税”的质疑主要集中在其违背了税收的中立性、透明度和稳定性原则。“暴利”是指高于典型市场回报率的投资收益。然而,如何准确界定“暴利”,在现实中面临着巨大障碍。

首先,能源行业具有强周期性、利润波动剧烈的特性。油气价格暴涨年份的超额利润,往往用于抵消价格崩溃时的巨额亏损。若单纯以绝对利润额增长来界定“暴利”,极易对企业正常利润形成双重征税。

其次,“暴利税”在法律层面存在较高的违宪风险。多数国家法律遵循“不溯及既往”原则,而欧盟2022年的“暴利税”提案及多国实施的相关政策往往带有追溯性质,宪法争议较大。

另外,“暴利税”设计复杂,显著增加了政府和企业的合规成本,并引发大量法律诉讼。据媒体报道,部分石油公司曾起诉欧盟理事会,指责其利用《欧盟条约》第122条绕过常规立法程序,通过紧急法案,超越立法权限。

“暴利税”更深层次的经济代价,在于其对产业发展和绿色能源转型的负面溢出效应。当政府对化石燃料行业征收重税时,企业在相关产业勘探、生产、研发及高风险项目上的投资意愿会显著下降。这种投资减少最终将导致未来能源供应进一步短缺,推高长期通胀压力,加重消费者负担。

文章称,欧盟委员会的一份报告指出,成员国“暴利税”政策的差异让投资者感受到了营商环境的不确定性,这也是欧盟委员会倾向终止该类措施的原因之一。以英国为例,42家能源企业联合警告称,“暴利税”规定的频繁修改及投资津贴的取消,威胁到价值2000亿英镑的能源投资,不仅波及石油和天然气领域,更严重打击了可再生能源投资。

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据欧洲审计院估计,为实现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欧盟2021年—2027年间每年需要近1万亿欧元的投资,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来自私人投资。而“暴利税”直接从能源企业中抽走了本可用于资本密集型绿色项目的资金,与转型目标背道而驰。

或以全额费用化替代“暴利税”

文章称,面对短期的供应危机和价格波动,临时性的应对危机措施不应成为国家税收政策的“新常态”。与“暴利税”不同,经济学界更倾向于长期的、有利于经济增长的税收改革,以刺激私人投资并促进能源多样化。

全额费用化被认为是替代短期“暴利税”的有效工具。根据该机制,企业在收购新技术、设备或建筑物等资本投资的当年,可以从税基中扣除全部成本,而不是按照惯例进行多年的折旧。这种税收改革方案通过降低资本投资的税后成本,能够有效刺激企业增加投入,从而在长远意义上提高生产率、增加工资、创造就业机会,并扩大供应。

文章总结称,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当前亟须汲取过去几年的政策教训。只有建立一套简单、中立、透明且稳定的长效税收体系,才能真正激发私人资本的活力,推动能源体系稳健转型与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