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长白山系的老岭山脉与龙岗山脉纵贯南北,鸭绿江与浑江两大水系在此交汇,有大小河流千余条,水资源丰富。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立足地理特点,从源头抓起,加强数据共享、实地核验、联合监管,着力提升水资源税征管质效。
数据共享,破解征管难题
“水资源税征管多依赖于企业自行申报与事后核查,取用水数据掌握不全、更新滞后,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难题。”集安市税务局税政股股长严小雨坦言。
通化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裴军介绍,取用水信息分散于水利、用电等相关部门,数据零散、更新滞后、校验不足,容易导致税务部门难以及时掌握企业实际取水情况。
为解决这一难题,通化市税务局与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共同建立水资源税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工作机制,明确交换内容、频次与口径,实现数据按期交接、动态更新。针对水力发电行业,主动对接水利部门的取水许可信息系统,实时获取小水电站取水额度、实际取水量等核心数据;同时强化与供电公司电量数据共享,定期接收水电站发电量明细,构建“发电量+取水量+申报数据”三方校验体系,推动征管数据从“单一来源”升级为“多维印证”,确保水资源税申报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自2024年12月1日起,该局累计从水利部门获取纳税人取用水信息2116条,全面摸清税源底数,及时纠正40余户纳税人申报数据差异问题,补缴税款6.7万元。
实地核验,化解潜在风险
通化市税务局坚持“数据预警+实地核验”,聚焦洗车、洗浴、加油站等重点耗水行业,深入排查风险。
“零申报不代表零风险,税目错配同样暗藏漏洞。”该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税务干部程宇飞介绍,税务部门依托水利部门移交的取用水档案及企业纳税申报数据,构建风险指标模型,通过数据比对分析,重点锁定两类异常企业:一是长期零申报的疑点企业,二是取用水量与申报税目不匹配的错配企业。
在实地核查环节,税务干部逐户到企业经营现场,查阅用水记录、财务报表,核对取用水设施实际用途与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对部分企业因不了解政策错报税目的问题,现场开展一对一辅导,帮助企业准确界定取用水性质、规范申报行为。通过全覆盖走访辅导,税务部门对全市317户水资源税纳税人逐户核查,防范“零申报、少申报、错申报”带来的税收流失风险。
通化市税务局与水利、农业农村、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共同制定《取用水监管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与协作流程,探索出“税务筛选风险—联合实地核查—纳税人更正申报”的闭环工作模式。税务部门调取2018年以来潜水泵购入发票信息,精准锁定风险指向性较高的30余户纳税人名单,第一时间传递给水利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并及时获取核查结果,为后续税款追征提供依据。
联合监管,避免税费漏征
“我们企业用水量大且取水结构复杂,水资源费改税后,一直希望通过优化用水结构,降低税负。”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忠说。
针对企业诉求,通化市税务局主动联动水利部门专家,开展“一企一策”精准辅导,结合企业实际用水情况,逐环节梳理取用水类型、取水口,逐笔核对用水明细,帮助企业准确核定计税依据,并提供专业节水建议,指导企业安装智能水表实现用水实时监控、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
“目前,公司生产线引入循环水系统,冷却用水、取暖用水、工艺用水均通过高效回收设备进行二次利用,冷却塔采用冷凝回水技术,蒸汽凝结水重新回流至生产环节。”李忠介绍,通过这一系列技术改造,企业每年节约用水量超过30万立方米,显著降低了生产成本。并且,企业周边水质明显改善,监测数据显示排放水中悬浮物含量下降近40%,化学需氧量浓度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