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布了2025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数据显示,得益于更加优化的评价机制,辽宁今年共有12.6万户纳税人缴费人获评A级信用,较上年度增加1倍以上;全省A级纳税人缴费人占参评纳税人缴费人的比例从上年度的7.74%提高至14.85%。
此次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是《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称新《办法》)施行后的首次年度评价。辽宁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曹悦告诉记者,2025年5月,税务总局发布的新《办法》在起评标准上预留了容错空间,在信用修复上拓宽了通道,有效引导激励更多纳税人缴费人主动正视信用问题,其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据了解,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其中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根据新《办法》,纳税人缴费人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齐全的从93分起评,不齐全的从90分起评。“之前,纳税信用只有100分起评或者90分起评;今年增设了93分起评的‘中间阶段’,降低了因未涉及税务检查导致的信用劣势和评价偏差。”曹悦介绍。
沈阳凌云新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是这项政策的受益者之一。2025年度,该企业因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房产税,产生了失信扣分,面临由A级降为B级的风险。但由于企业2025年度足额按时缴纳社保费用,经常性指标中纳税缴费信息齐全,起评分为93分,弥补了因房产税逾期申报缴纳带来的失信扣分,最终纳税缴费信用评分为91分,顺利被评为2025年度纳税缴费信用A级企业。
纳税缴费信用起评标准预留容错空间规定,让不少纳税人缴费人从中受益。数据显示,今年辽宁省参评的纳税人缴费人中,共有20.4万户是从93分起评的,占评价总户数的24%。
更优的信用修复机制是今年更多经营主体获评A级信用的重要因素。曹悦介绍,新《办法》针对纳税人缴费人的轻微失信,构建了“极速修复”通道——轻微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的可以恢复到原分值。“今年全省有16.4万户发生轻微失信的经营主体,在3日内纠正了失信行为,恢复到原分值,占信用参评主体总数的19.4%。”她说。
辽宁重力制造安装有限公司是这一机制的受益者之一。2025年,因财务人员失误,该公司未按规定期限及时解缴代扣代收税费款而产生失信记录,扣分后面临由A级降到B级的风险。“我们按照新《办法》在逾期后3日内及时完成税费款解缴,及时消除了失信记录,最后在信用评价中实现了‘6连A’。”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说。
针对良好信用企业,新《办法》还推出了“整体守信修复”通道机制,鼓励企业持续保持良好信用。机制规定,纳税人缴费人“每满1个月无新增失信行为记录恢复1分(最高不超过11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了一个“挣分”机会。截至目前,辽宁省已有7.8万户经营主体获得“整体守信修复”加分机会,占信用参评主体总数的9.3%。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税收研究院院长赵桂芝表示,新《办法》通过预留容错空间、用好修复通道等方式,使经营主体积极主动参与信用修复,取得显著成效,体现了纳税缴费信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辽宁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宁国表示,对企业进行纳税缴费信用等级评定,目的是促进纳税人缴费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从而推动构建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更好发展。下一步,辽宁省税务部门将持续抓好新《办法》的贯彻落实,让更多守法经营的经营主体享受到制度迭代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