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冰 通讯员张睿 张卫霞)近期,郑州市税务部门组织普法团队和志愿者走进校园,根据大、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接受程度和现实需要定制税收普法课程,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活动。
小学阶段是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在小学校园开展税收普法时,税务干部将抽象的税法知识转化为孩子熟悉的“身边事”,让他们明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种下依法纳税、诚信守法的种子。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回民第二小学和郑州市金水区中方园双语学校,税务干部用小学生熟悉的校园建设、道路绿化、公共设施等场景,直观讲解税收的来源与作用,让孩子们深刻理解税收与生活的紧密联系。
中学阶段是认知深化、责任意识培育的重要时期。为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税收观念,郑州市税务部门联合郑州市第七初级中学,组织学生走进办税服务厅,开展税收实践活动。税务干部结合中学生认知特点,通过现场讲解、业务观摩、互动体验等方式,系统介绍税收征管流程、常用税种知识以及税收在民生保障、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帮助同学们从生活实例中理解税收与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增强依法纳税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高校学生正处于就业创业的临界点,也是未来经济建设的生力军。在此次集中税收普法活动中,郑州市税务部门组织干部走进郑州大学、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郑州西亚斯学院、郑州城市职业学院等高校,就大学生关心的就业创业税收政策进行深入讲解。
在郑州大学,税务干部在热闹的运动会现场支起“政策宣讲台”,摆上各类税收宣传资料,为往来师生提供咨询服务。在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郑州西亚斯学院和郑州城市职业学院等高校,税务干部为学生们开设税收课堂,结合当前热点税收政策和大学生未来可能面临的创新创业、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费计算缴纳等实际问题,重点讲解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重点群体创业扣减定额标准等政策和社会保险费缴纳等知识,帮助学子算清“创业就业账”,降低试错成本。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青年教师宋莹莹介绍,除了联合开展日常税法普及活动,郑州市税务部门还与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开展税校联建,将该校产教融合税收实践教学基地作为人才培养的“第二课堂”,就业创业的“预演平台”,有效解决了高校财税专业教学“重理论、轻实操”的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