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

京税稽二检通〔2026〕278号
2026年05月19日 版次:06        作者:

程宇(纳税人识别号:3625271978060400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指派杨明华、齐琳琳等人,自2026年4月27日起对你(单位)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