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等作出了重要部署。
在落实上述决策部署的过程中,首先要看到平台经济发展为完善税制、优化征管带来的机遇。 一是有助于服务宏观经济治理。平台经济汇集的海量涉税数据,不仅反映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状况,还可以描绘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二是有助于提升税收征管效能。基于平台的线上交易,有利于税务部门直接获取经营主体交易信息,以及从其他第三方获取纳税人的相关涉税信息。三是有助于推动税收征管创新。一方面,随着网络货运、网络直播等新业态不断涌现,传统税收征管模式正在经历创新,逐渐形成与新业态更加适配的征管模式;另一方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多种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促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推动我国智慧税务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同时,也要关注平台经济发展对税收造成的挑战。一是自然人纳税人剧增带来的挑战。如有的自然人商户、零工经济、网络货运等纳税意愿不高。二是对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提出更高要求。某一地区(国家)税收征管政策的任何“收紧”或“放宽”,都可能导致平台之间、经营主体之间以及不同经营模式之间的竞争失衡。三是对税源的地区分布带来结构性变化。由于在特定区域传统经济的收缩并不总能伴随数字经济的增长,对于增减相抵为负的区域,就会出现税收收入减少,进而加大当地财政平衡的压力。
从平台经济税收征管的国际实践看,总体遵循中性原则对税制进行完善,以确保线上线下交易在税收待遇上的一致性;遵循先鼓励后规范的规律,逐步完善并强化平台经济税收征管。
为进一步完善平台经济涉税治理,建议:一是健全税收制度,如在企业所得税领域,推进国内税制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倡导实施的支柱二规则和联合国多边税收公约的衔接,切实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税收权益和国家税收主权。二是完善征管规则,主要是加快税收征管法修订进程,把适应新经济新税制及国际规则的相关措施上升为法律,推动数字经济税收征管有法可依。三是强化数字化征管和智能化服务,为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四是加强国际税收管理。进一步织密税收协定网络,推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走深走实,积极参与国际税改方案制定,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