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交易的隐匿性与跨境避税的复杂性长期困扰传统税收征管。当前,全球央行数字货币(CBDC)研发持续提速,据国际清算银行数据,已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身CBDC探索。202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人民币管理服务体系和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行动方案》,明确新一代数字人民币管理体系于2026年1月启动。
数字货币可追溯、可编程的特性,为税收治理从“事后稽查”走向“事中嵌入”提供了技术可能。本文选取新加坡、欧盟、加拿大、尼日利亚、巴哈马5个代表性经济体的案例,从其技术架构、涉税功能与实践成效等维度,对CBDC的应用开展分析。
新加坡:智能合约驱动的“交易即计税”
新加坡电子支付普及率高,但由于经济主体以中小企业为主,传统增值税申报存在差错率偏高、征管成本较高的现实问题。2021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启动“兰花计划”项目,旨在探索发行CBDC所需的技术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重点研发目的绑定货币(PBM)协议。
PBM采用联盟链架构,核心是“智能合约即服务”,可在CBDC中预设资金使用条件。消费者购买应税商品时,系统自动识别适用税率,实时计算税额并生成电子凭证;商户端自动完成含税金额拆分,将税款划转至监管账户,实现自动申报。新加坡税务局此前已发布《数字代币所得税处理电子税务指南》等文件,为数字代币的税务处理提供了规范框架,也为PBM模式下交易记录的法律效力认定奠定了基础。
试点显示,商户税收申报差错率显著下降,申报耗时缩减。但该模式局限同样明显:智能合约灵活性不足,难以应对税率调整、税收优惠等复杂场景;商户系统改造成本较高;跨行业统一适配难度较大。
欧盟:分级匿名机制下的跨境税收数据治理
欧盟内部跨境贸易频繁,数字经济占比较高,跨境逃避税问题突出,同时民众隐私保护意识强烈。数字欧元项目于2021年启动,2023年进入筹备阶段。2026年4月,欧洲央行进一步明确将工作重点聚焦于线下支付终端整合适配与多层次安全机制搭建,并公开征集试点参与意向。
数字欧元采用“隐私优先、可控匿名”原则。离线支付可实现与现金同等水平的隐私保护,在线支付严格遵循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欧洲央行作为发行方不会直接获取个人交易数据;同时,针对大额交易设置反洗钱管控措施,小额交易则保留匿名性。欧盟设置匿名凭证机制,允许用户在一定时期内匿名转移有限额度的CBDC,超额交易自动触发身份核验。在跨境税收治理层面,欧盟要求成员国于2025年年底前完成DAC8指令的国内立法转化。DAC8指令的核心内容是将加密资产服务商纳入跨境税务信息自动交换体系,要求其在欧盟成员国之间自动交换加密资产用户的身份信息与交易数据。此外,DAC8还将自动信息交换范围扩展至人寿保险收入和针对高净值个人的跨境预约定价安排,并加强了税务识别号的报告与通报规则,以帮助税务机关更准确地识别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
该机制社会接受度较高,但风险同样不可忽视:小额匿名额度存在被拆单交易规避的可能;隐私与监管边界难以精准界定;各成员国数据保护法律差异较大,跨境共享合规成本偏高。目前,仍有8个欧盟成员国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法定截止日期前完成DAC8指令的国内立法转化。
加拿大:批发型CBDC的辅助性税收应用
加拿大金融基础设施完善,零售端税收征管体系成熟,逃税风险主要集中于金融机构间的大额资金交易。2016年,加拿大央行启动“贾斯珀计划”,开展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大额支付结算实验,成为全球较早的批发型CBDC项目。项目历经多个发展阶段,在跨境、跨币种支付技术层面取得突破,但加拿大央行已明确短期内不发行零售型CBDC。
批发型CBDC仅面向金融机构发行,交易记录不包含终端零售信息,无法直接用于零售税收征管。其税收价值主要体现为辅助性功能:一是提供跨境资金清算明细数据,助力追踪大额可疑资金转移;二是优化税款缴库与财政资金结算流程。该模式的局限在于应用场景高度集中,无法覆盖核心零售税源;交易数据维度有限,难以支撑精准风险识别。整体而言,其作为税收征管工具的边际效益较低。
尼日利亚:中心化的可追溯设计
尼日利亚现金使用率高,地下经济规模庞大,传统税收征管能力较弱。2021年10月,该国发行数字货币eNaira,成为全球率先推出零售型CBDC的国家之一,核心目标是扩大税基、打击现金交易逃税。
eNaira采用中心化运行架构,具备交易可追溯特性。税务部门最初计划通过全量交易数据与纳税人申报收入的比对,实现精准稽查。然而实际推广效果远未达预期,其流通规模仅占货币总量的0.36%。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指出,系统缺陷和民众使用动力不足是eNaira推广乏力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当地农村地区数字素养偏低且担忧隐私泄露,对eNaira的接受度较低;另一方面,当地税务部门缺乏规模化数据处理能力,未建立完善的隐私保护与数据使用法律体系,未嵌入智能计税功能。尼日利亚的实践表明,发挥CBDC的治理效能离不开制度体系、基础设施与公众接受度的协同支撑。
巴哈马:普惠优先导向下的税收约束
巴哈马由700余个岛屿组成,地理分散导致传统金融服务覆盖不足。2020年,该国推出零售型CBDC,核心战略目标是提升偏远地区的金融普惠性。
该国CBDC采用中心化架构,在设计上优先保障支付便捷性与公众隐私,未内嵌智能计税模块,也未预设税务部门的数据直连共享机制。税务部门仅能通过金融机构获取有限的汇总数据,难以实现精准税源监控。该国CBDC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金融普惠水平,但流通量仅占现金使用总量的约0.5%,推广效果不及预期。由于顶层战略以普惠优先,税收监管功能存在先天缺失,后续新增涉税模块难度较大。
综合各国的CBDC税收治理实践来看,CBDC类型决定税收应用边界。零售型CBDC可覆盖核心税源场景,具备实时计税潜力;批发型CBDC仅服务于机构间交易,税收应用局限于辅助监管环节。CBDC无法脱离现有征管体系独立发挥效能。技术可追溯仅是基础条件,若缺乏配套法律与公众接受度,技术优势难以转化为实际治理成效。此外,隐私保护与税收监管的平衡是全球性难题。平衡二者关系,需以完善法律框架为前提。
当前,我国数字人民币(e-CNY)已具备可追溯、可编程的技术基础,未来有必要健全数字人民币交易数据的涉税法律规范,明确其作为计税依据和证据的法律效力,同时严格界定税务部门调取数据的权限、程序和保密义务。在技术层面,应健全税务部门与央行、商业银行的数据共享与脱敏协作机制。立足现有试点基础,稳步完善法律制度与技术支撑,推动数字基础设施更好用于数字化征管。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