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尔斯·P·菲尔德是德国弗莱堡大学经济学讲席教授,瓦尔特·欧肯研究所现任所长,德国前财政部长首席顾问,曾任德国经济专家委员会主席。他开创性地提出了构成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基石的“弗莱堡学派”思想,其核心主张为,市场经济的活力源于自由,而自由得以存续的前提是国家保障下的制度规则。2021年,菲尔德被授予德语世界经济学最高奖古斯塔夫·施托佩尔奖。
秩序自由主义诞生于20世纪30年代。当时,一批经济学家为对抗纳粹推行的统制经济体制,提出了以放开市场、保护私有财产和保障合同自由为核心的经济主张。二战结束后,这批学者参与了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框架的设计,推动了价格自由化改革,把市场力量重新引入经济运行,为战后德国从废墟中崛起奠定了制度基础。这一学术传统被称为“弗莱堡学派”,其理论体系即秩序自由主义。
秩序自由主义并不否认政府的作用,但它对政府的角色有严格限定:政府是市场秩序的建立者和维护者,而非市场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政府应当通过法律和制度来保障竞争环境,而不是对价格、生产、投资进行微观干预。这种思想深刻影响了德国战后的经济政策,也构成了菲尔德学术研究的理论根基。作为当代德国秩序自由主义的核心代表,菲尔德将规则框架下的市场自由奉为经济思想的根本信条。他认为,市场经济的活力源于自由,而自由的前提是稳定、透明、公平的制度规则。在他看来,市场效率的前提是健全的制度框架,核心包括清晰的产权界定、严格的竞争秩序、稳定的法治保障与刚性的财政纪律。
核心主张:以规则保障自由
在菲尔德的理论框架中,规则是理解市场经济运行的关键。他反复强调的一个基本判断是:市场经济的活力源于自由,而自由的实现有赖于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规则。没有规则保障的市场自由,容易走向垄断或无序;而过度干预市场,则会抑制创新和效率。
这一主张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
产权与竞争是市场的基础制度。菲尔德认为,清晰界定和保护产权,是市场交易得以展开的前提;严格执行反垄断法规,是维持竞争秩序的必要手段。政府在这两方面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但政府的介入方式应当是通过法治来设定规则,而非通过行政命令来干预结果。
财政纪律是政府公信力的制度保障。在公共财政领域,菲尔德是德国“债务刹车”机制的重要推动者之一。“债务刹车”是2009年写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的财政规则,对联邦和州政府的结构性赤字设定严格上限。这一机制旨在从宪法层面约束政府的举债行为,避免因短期政治考量过度透支财政空间,维护长期的财政可持续性。菲尔德论证了这一机制的经济合理性,认为刚性的财政规则能够增强市场对政府行为的预期,降低长期利率,为私人投资创造稳定的宏观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3月,德国联邦议院通过了一项宪法修正案,对“债务刹车”进行了有限度的松绑,允许在国防、气候转型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突破原有举债上限。这一变化引发了广泛讨论。菲尔德对此持审慎态度,他多次公开表达对应对重大挑战需要财政投入的理解,但同时强调松绑规则必须设定严格的边界和时限,否则可能削弱市场对财政纪律的长期信任。
短期调控必须与长期规则相协调。菲尔德并不全盘否定凯恩斯式的短期需求管理政策。他认为,在经济面临严重衰退或外部冲击时,政府采取临时性的稳增长措施是必要的。但他强调,这类政策必须有明确的期限和退出机制,事后应及时回归规则的轨道,避免临时性政策长期化,造成市场信号扭曲和政府债务累积。这种将短期灵活性与长期规则约束相结合的思路,体现了秩序自由主义在当下的务实调整。
交流互鉴:促进各国经济学之间的对话
菲尔德的学术视野并不局限于德国。他长期关注不同经济学传统之间的对话与融合。2025年,由他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胡琨共同主编的《经济学的未来:来自德国学术界的回答》一书出版。该书系统介绍了2009年前后德国经济学界围绕方法论展开的一场深入讨论。这场讨论的核心问题是:经济学研究应当更注重制度分析与历史经验,还是更侧重数理建模与计量实证?书中呈现了秩序自由主义与当代主流经济学之间的分歧与沟通,为中国读者了解德国经济学的发展脉络提供了重要参考。
菲尔德重视中德经济学交流,他曾多次访华,与中国学者就政府与市场关系、财政体制改革、竞争政策等议题展开学术对话。在他看来,经济学理论具有普遍性,但理论的运用必须结合各国的制度背景和发展阶段,不能简单照搬。当前,不少国家都在探索如何更好地平衡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推进产权保护的法治化、强化反垄断执法的规范化、健全政府举债的约束机制、完善宏观调控的规则体系,这些都是将“规则意识”嵌入经济治理的具体尝试。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