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税收流失风险

2026年05月26日 版次: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局长 樊鸿斌

■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建筑施工企业虚构采购交易、接受上游企业虚开发票,以此虚增进项税额、虚增成本偷逃税款的涉税违法案件。

本案的查办,为税务机关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监管、防范遏制类似虚开和偷逃税款违法行为提供了启示。

完善行业指标,强化风险预警。为增强建筑施工企业虚增进项税额、虚列成本等违法行为的识别能力,税务机关可结合企业征管实际情况,进一步丰富税收风险分析指标,设置施工材料耗用率、周转材料增减率、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等预警指标,对企业辅材采购、周转材料成本结转、施工材料耗用状况等加强风险分析。如发现企业周转材料异常变动、基础辅材采购舍近求远、大额辅材异地采购无运费、材料耗用偏离定额、周转材料长期挂账不摊销等异常情况,要采取评估、核查、稽查等措施,及时查处和严厉打击虚开发票、虚增成本等违法行为,防止税款流失。

加强普法宣传和针对性业务辅导。税务机关可结合行业曝光典型涉税违法案件,加大建筑施工企业普法宣传力度,向企业宣讲虚开、虚增成本等违法行为的危害,以及给企业长远发展带来的不良后果等,通过以案释法,增强企业合规经营意识。

与此同时,税务人员须加强针对性业务辅导,指导企业财务人员在财务核算时正确归类直接材料与周转材料,分项目建立材料库存台账和领用台账,根据项目施工情况准确核算和摊销施工材料数额。此外,指导企业建立施工材料定期盘点制度,对大宗主材采取“实地盘点+永续盘存制”相结合的管理措施,以确保企业账实、账账、账票相符。通过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降低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