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不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的万达广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一场由税务部门组织的民法典宣传活动正在举行。税务干部紧扣“法治护航消费”主题,详细讲解发票之于消费者的重要法律意义。
“大家手里这张发票,不仅是消费凭证,在民法典合同编里,它更是证明买卖关系成立、保障交易合法合规的重要依据。”活动现场,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的干部以“发票与交易流转的法律关联”为切入点,结合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交易凭证、违约责任的规定,为商户和消费者讲解发票的双重意义——它既是税务部门开展税收征管的重要凭证,更是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化解交易纠纷的“法律护身符”,让大家直观感受法律与日常消费的紧密关联。
现场,税务干部还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线上购物电子凭证如何长期保存备查”“遇到商家拒开发票、开具虚假发票该如何维权”等疑问,结合真实维权案例逐一解答,手把手指导群众通过手机、邮箱等方式妥善保存电子发票,留存消费凭证,切实增强维权意识。
“以前购物时很少主动要发票,觉得几块钱、几十块钱的消费没必要,也从没把发票和民法典联系起来。”市民王女士听完宣讲后感慨道,“今天听了税务干部的讲解才,原来民法典就藏在每一次购物消费里,默默守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
这场活动是“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新疆税务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生动缩影。据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新疆税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接地气、有温度、暖民心的普法宣传活动。“我们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从办税服务厅的精准解读、实务辅导,到商圈社区的广泛宣讲、互动答疑;从针对纳税人缴费人的专业普法,到面向普通群众的民生普及,目的都是为了把税收政策送到群众身边,提升普法实效,‘典’亮天山南北百姓的美好生活。”新疆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