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伟生 商叶 记者佟海艳 李钰)绿茵赛事燃动沈城,税收服务紧跟落地。2026年东北地区城市足球联赛(“东北超”)沈阳赛区赛事日前火热启幕。针对赞助“东北超”企业遇到的记账、实物扣除难题,沈阳市税务部门量身解读赞助涉税细则,化解企业办税顾虑。
近日,赛事赞助商之一“玥小旺鸡架”的负责人李欣拨通了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沈北新区税务局财落税务所干部董卓的电话,咨询赞助赛事遇到的税费难题。
“玥小旺鸡架”为沈阳欣玥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的主打产品。该公司在沈北新区建有占地8000平方米的标准化生产厂房,自2024年成立以来,专注老沈阳风味,日产能高达30000只鸡架,逐步发展为沈阳文旅伴手礼代表性企业之一。
今年3月在“东北超”招商发布会上,“玥小旺鸡架”成为首批签约的辽宁本土赞助商。但企业是第一次参与大型赛事赞助,拿到赞助协议后不禁犯了难。“赞助费这笔钱怎么记账?赛事期间提供了免费鸡架供球迷品尝,这些实物的成本能否进行税前扣除?”电话里,李欣问道。
了解到企业的困惑后,沈阳市沈北新区税务局财落税务所干部主动上门,为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解答疑问,明确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赞助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若为开展业务宣传,在相关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赛事期间品牌展示、赛场周边展位推广及免费品尝均为赞助协议明确的业务宣传条款,且事实与协议内容相符,则相关支出可归集为业务宣传费,并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限额内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税务干部特别提醒企业,“与赛事方签订赞助协议时一定明确双方权益,且实物赞助要做好内部流转记录,准确核算公允价值,规范取得和开具相关票据,确保每一笔支出都能合规列支,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造成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