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对部分进口汽车征收特殊商品税

2026年06月09日 版次:06        作者:宗文

近日,缅甸国防与安全委员会颁布《2026年联邦税收法》,其中涉及调整电动车及燃油车相关特殊商品税政策。根据该法,电动车被纳入特定商品范畴,税务部门将在进口环节按其到岸价值的5%征收特殊商品税(特殊商品税是缅甸针对烟酒等14类商品征收的税种,税率因商品而异);电动车及配件免征商业税的优惠政策被取消,其中电动三轮车、电动车(包括两轮车)、电动车电池以及专用于电动车的各类配件,在进口环节和境内销售环节统一按5%的税率征收商业税;进口厢式货车、轿车、旅行车、双门轿跑车等燃油车也需缴纳特殊商品税,按发动机排量实行阶梯式征税,具体税率标准如下:排量1501毫升—2000毫升,税率为10%;排量2001毫升—4000毫升,税率为30%;排量在4001毫升及以上的,税率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