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志聪)6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自然资源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推出7方面改革举措,让企业购置不动产办得“更省心、更省力、更省事、更省钱”。
在加强登记服务集成方面,《通知》明确,各地要加快综合窗口向“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升级,精简登记、办税、抵押等申请材料,推动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同市同标”,并逐步向省域范围拓展,实现“同省同标”。
在深化登记税务协同方面,《通知》提出,持续优化企业购置不动产业务流程,提高登记办税业务联办效率。不动产所在地企业专窗或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登记办税申请,实现“一窗收件、后台流转”。企业正常经营,购置房屋发票等办税资料齐全的一般性业务即时办结,复杂业务限时办结。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在强化登记金融协同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部门专线等多种方式,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进一步扩大网点覆盖面。
在深化“带押过户”方面,《通知》明确,各地要因地制宜,灵活采取多种模式,通过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借新贷与还旧贷无缝衔接,方便企业购置各类不动产时能够及时享受“带押过户”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过桥资金负担。
在大力推进信息共享方面,《通知》提出,各地要依托各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属地优先、省级推动、国家支持”的原则推进信息共享。
在加快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打通企业购置不动产“一件事”全程网办路径,逐步实现转移登记、申报纳税、抵押登记等全流程线上办理。
在优化信息查询服务方面,《通知》明确,各地要提供便利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有不动产交易、合作、投融资等意向的企业或个人,可在线便捷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以及是否存在抵押登记、查封登记、居住权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限制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