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19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人所得税制。不同的收入类型,计税方式、申报时间、汇算要求存在差异。
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9项所得中,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所得纳入综合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次年3月—6月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按月或按季预缴税款,次年1月—3月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转让、财产转让和偶然所得,实行分类征收,按月或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