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税务执法制度 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

2026年06月17日 版次:07        作者:杨斌

行政执法是统一大市场制度供给的重要环节,也是降低交易成本、维护公平竞争的核心抓手。对于当前税务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矛盾,笔者认为,应以“以数治税+法治化+协同监管”为主线,通过规则、流程、数据、执法尺度等方面的统一,形成跨区域、跨部门一体化协同执法的格局。

当前税务执法面临的主要问题

区域执法标准有差异。各地区执法标准口径、裁量尺度及政策推进进度存在差异,使得同案同标同罚的可预期性降低。长三角等区域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做法,解决了局部问题,但没有全面解决全国范围的执法差异。

数字化征管有壁垒,影响协同效能。在税务系统层面,税务内部不同的专业化系统之间缺乏统一数据标准与接口规范,数据互通共享难度较大,需重复录入核验,影响了征管效率。在跨部门层面,税务与地方政府平台、行业主管部门的数据共享存在障碍,有的部门因数据安全、部门利益等原因消极共享涉税数据,影响了监管的精准性。税务数据与文书送达等流程尚未完全融合,数字化壁垒的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跨区域征管协同难度增加,经营主体跨区域经营时涉税信息传递不畅,增加征管流程的复杂度;另一方面不利于发挥“以数治税”的作用,影响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务大数据体系,预警跨地区、跨行业税收风险难度大。以电子送达为例,2020年4月1日实施的《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明确电子送达与纸质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部分文书暂不适用电子送达,影响办案闭环效率与证据链完整性。部分地区电子税务局与财政、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未完全贯通,人工操作占比高,影响了征管效率。

跨境税收监管能力不足。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与高水平对外开放协同推进,跨境贸易、投资活动日益频繁,但跨境税收监管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求。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3号公告,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实行“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提升退税效率,但也对“事后核算与风险追溯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传统跨境监管聚焦货物贸易税收,对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新型业态覆盖不足,部分新型跨境交易的税目界定、纳税地点确认缺乏明确标准,存在一些监管盲区。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税务与海关、外汇主管部门监管对接不畅、合力不足,缺乏有效的税收风险识别和处置能力。

执法能力滞后于新业态蓬勃发展。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但现行税收制度的账载证据、征收环节设置与新业态的商业模式、交易逻辑存在一些“错位”。税务执法队伍专业能力难以适应新业态发展,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业态的商业模式、交易逻辑不了解,难以准确界定涉税事项。

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制度的建议

一是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夯实统一执法的法律基础。

针对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制定专门征管细则,明确税制要素界定、征管流程与执法标准。借鉴欧盟增值税协调经验,确立“原则统一、细则灵活”的执法框架,全国统一执法基本原则与核心标准,允许地方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制定具体执行细则。整合政策解读资源,按“税种—行业—业务场景”分类梳理政策口径,制作“政策原文+操作指南+案例解析”的标准化解读包,确保政策信息全国统一。

完善税收法律动态修订机制,动态评估法律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适配度,建立“基层执法反馈—法律修订建议”闭环机制,及时修订与市场发展需求不符的内容。

当前面对新业态,应重点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明确直播电商“虚拟礼物打赏”“佣金分成”的收入定性与纳税责任划分;二是确立跨境数字服务“消费地优先”的征管规则;三是统一共享经济中个人经营者的征管标准,允许平台代申报。

二是构建区域协同机制,消除执法差异的行政壁垒。

推动区域执法标准全面统一,统一区域内处罚裁量基准、执法程序、监管流程,再向全国推广,形成“全国统一、区域补充”的执法标准体系。完善区域执法“案例共享库”,按“行业—违法行为—处理结果”标签化管理案例,设置智能检索功能,每月更新新业态典型案例,完善案例适用反馈制度,定期淘汰不适宜案例。

完善跨区域征管协同机制,推动全国统一的跨区域征管协作,实现涉税信息跨省共享、征管流程跨省协同。进一步优化企业跨省迁移服务,实现纳税缴费信用等级、税收优惠资质跨省互认。升级跨区域征管协作平台功能:一是实现企业关键涉税数据跨省实时调取;二是支持跨省开具数电发票、申请退税、预缴税款等业务“一网通办”;三是建立跨区域风险联防机制,联合监控跨省经营企业的资金流与货物流。

建立区域税收争议调处协调机制,在区域内设立完善“跨省税收争议协调调解中心”,制定统一的争议处理流程和标准,支持企业线上提交资料、参与调解。建立争议案例库,提炼争议焦点、调解思路与政策依据,为类似案件提供借鉴。

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队伍的专业适配性。

构建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调整培训重点,将新业态知识、数字化技能、国际税收规则纳入核心内容。建立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对基层执法人员开展基础技能培训,对专业岗位人员开展深度专业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对新业态的认知与应对能力。

建设高素质复合型执法队伍,采取“外引内培”方式,从社会招聘大数据分析、国际税收、数字经济领域优秀人才,从系统内选拔骨干力量进行专项培训和岗位交流。建立专业人才数据库,实行业务人才跨系统、跨区域、跨岗位调配。

完善能力提升激励机制,建立以“专业能力、执法质量”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将新业态征管能力、数字化技能纳入考核指标。开辟专业人才晋升通道,在晋升、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开展执法能力竞赛等活动,激发执法人员提升能力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奉化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