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涉税专业服务立法:“海南样本”值得借鉴

2026年06月26日 版次:07        作者:李晶 林电 曲军

2025年9月30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涉税专业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个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简税制、高水平开放的战略定位,既解决了本地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发展中的问题,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涉税专业服务立法提供了宝贵经验。

始终将合法性、实用性作为重要原则

地方立法的合规性与实用性,是法规稳步落地的前提条件。海南涉税专业服务立法由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预算工委全程指导,省司法厅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了立法的程序规范和权限合法。

在《规定》的起草过程中,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作为牵头单位,与海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共同成立起草专班,梳理行业监管中的痛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海南实际有针对性地起草各项条款。在此过程中,海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征管、国际税收、纳税服务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确保每个条款都符合上位法规定。

在立法过程中,起草专班始终将合法性作为首要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及国家税务总局规章为根本依据,并对每一条款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明确地方立法的权限边界。比如,涉及税收征管、纳税义务等核心内容时,起草专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在法定框架内细化配套规则,确保税收要素严格符合上位法要求。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时,起草专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国家税务总局规章的要求,在地方立法权限内规范设定管理事项与处罚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的条款设置充分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相关要求,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税制设计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监管模式,确保法规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整体部署相衔接,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立足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实际设置条款

《规定》的出台,并非简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升级,而是解决海南自由贸易港涉税专业服务行业问题的精准立法、创新立法。与传统地方立法相比,《规定》秉持小切口、精细化的立法理念,立足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度设计。

在《规定》确立过程中,起草专班面向全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重点企业、基层税务机关、境外服务机构代表等开展多轮座谈访谈,形成《海南自由贸易港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现状调研报告》,梳理行业发展重点方向和短板问题,包括规范执业边界、健全信用管理、完善监管手段等。这种基于广泛调研、问题导向的立法方式,能够使法规更加贴合行业实际需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比如,《规定》将涉税专业服务划分为一般涉税专业服务与特定涉税专业服务,明确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在特定涉税专业服务中的主体地位,规定其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纳税情况审查报告等专业文书具有法律效力,从源头厘清执业边界、强化责任约束。

同时,《规定》创设信用信赖机制,将信用管理贯穿于涉税专业服务的全流程。《规定》第十四条明确,税务机关对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出具的业务报告、专业意见、办税表单等涉税报告和文书,予以必要的诚信认可与专业信赖。此外,《规定》第十六条明确,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采取信用积分和执业负面记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用记录,建立累积信用积分激励机制,并为其提供自身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下载服务。这种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全链条信用治理模式,实现了监管与激励的有机融合,既强化了行业监管,又促进了行业诚信发展,成为《规定》的一大亮点。

支持跨境涉税专业服务发展

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企业跨境投融资、离岸贸易等业务日益增多,其对跨境涉税专业服务的需求将持续扩大,亟须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和支持。

起草专班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当前,海南自由贸易港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发展还不能满足企业跨境涉税专业服务需求。据此,《规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积极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政策咨询、国际税收政策咨询、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涉税服务等各类涉税专业服务。

为提升涉税专业服务的国际化水平、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开放,《规定》设置境外人才执业等条款。《规定》第七条明确,鼓励境外人员按照国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和提供涉税专业服务。这一制度设计,既支持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经济发展,又提升了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对外开放水平。

同时,《规定》鼓励税务师行业协会搭建国际化、数字化平台,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涉税专业服务领域衔接国际规则,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涉税专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通过强化税务师行业协会国际化职责,有助于行业跨境涉税专业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为其他地区立法提供经验

目前,我国多地税务师行业协会、税务机关及相关政府部门已启动地方涉税专业服务立法调研与草案起草工作,《规定》作为我国首部涉税专业服务专项地方性法规,为我国地方涉税专业服务立法提供了实践样本。

从海南实践看,地方涉税专业服务立法宜精不宜粗,地方立法不宜制定篇幅庞大、结构复杂的“条例”,而应采用“规定”体例,不分章节、条款简洁、重点突出,避免照搬上位法造成重复立法,提升针对性与实操性。

地方涉税专业服务立法应在国家统一规则框架下实现精准化、特色化制度供给,遵循上位法原则,突出信用监管核心,平衡监管与发展。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现状、监管部门需求等,稳妥推进专项地方性法规建设,以法治方式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效,强化行业治理,助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李晶系东北财经大学教授,林电系海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曲军系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