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仑税务部门开展公职律师学法学纪分享活动——

以案释法明底线 精准防控促规范

2026年06月30日 版次:07        作者:赵亚利

近日,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前不久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二)》),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北仑区税务局)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公职律师专题学法学纪分享活动。通过法制、纪检、风险、基层税务所等多部门多岗位公职律师同台剖析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治,全方位梳理执法廉政风险,健全事前防范、事中规范、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执法风险管控体系,以法治赋能税务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本次分享活动打破单一业务授课模式,4名来自不同岗位的公职律师分别从税收执法、纪检监督、税收风险防控、税收征管4个维度,结合行政诉讼、领导干部受贿、中介“围猎”税务干部违规风险应对、发票审批失职4类典型案例,对照两高司法《解释(二)》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拆解风险病灶,为税务执法人员厘清权力边界、明晰程序红线、筑牢廉洁防线。北仑区纪委监委、北仑区司法局及宁波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受邀参加了此次活动。

以案析弊,直击突出短板

“我们来看看这些条款规定。”活动启动后,北仑区税务局法律顾问首先系统讲解了两高司法《解释(二)》的核心内容,并结合典型案例梳理总结了基层税务执法过程中常见的廉政风险。

“停供发票不能想当然,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制科公职律师接下来以某公司诉税务部门发票停供行政诉讼案件为切入点,点出基层税务执法存在越权执法、法律适用错误、程序缺位等高频违法点,清晰警示采取发票管控、风险处置等刚性执法措施必须严守法定适用条件,杜绝“一刀切”式简单执法。

纪检组公职律师则聚焦某税务局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分析指出该案查处释放出反腐尺度持续收紧、追赃惩戒全面强化的强烈信号,并结合该案深度解读了两高司法《解释(二)》在职务犯罪认定上的三重突破,直击税务系统隐蔽的腐败痛点。

税收风险管理局公职律师剖析某地虚开发票案件,聚焦涉税中介“围猎”税务干部衍生的执法漏洞,提示人情往来极易突破执法底线,基层风险应对必须摒弃“老好人”思想,建立穿透式数据核查机制,杜绝降格处置、选择性执法。

基层税务所公职律师以某县发票审批失职案件为例,复盘分级审批链条监管漏洞,结合数电发票额度调整新规定,明确发票审核岗位法定履职清单,指出防范虚开风险的刚性程序要求。

对标校准,夯实执法根基

这场由不同岗位公职律师进行的多视角案例剖析,既是一次生动的纪法警示教育,也是一堂有效的税务执法规范化实操课。

结合近期税务部门开展的“开票经济”涉税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工作,与会税务干部对照有关案例暴露出的越权执法、程序瑕疵、证据薄弱、廉洁失守、层级监管缺位五大问题,围绕规范税务执法进行讨论,达成了共识。

要严守法定权限,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做到“严格执法不越界”。比如,梳理发票停供、限版增量、风险处置、行政处罚等执法事项,明确法定适用前置条件。针对“开票经济”整治,要坚持宽严相济,对虚开、空转走单等违法线索从严打击,对正常经营企业杜绝随意限票、停票,杜绝超越职权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确保所有执法行为均有法律支撑。

要做实证据链条,统一裁量标准,做到公正执法无偏差。比如,依托税收大数据搭建发票、资金、物流、申报四维比对模型,对高风险商贸、异地经营、突增开票企业实施穿透式核查,杜绝仅凭企业自查材料草草结案。统一区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发票审批“必审项、慎审项、否决项”,落实重大涉税事项集体审议制度,消除同案不同处置、尺度松紧不一等问题,以完整证据链保障事实认定客观公正。

要规范执法流程,保障群众权利,做到“文明执法有温度”。比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停票、处罚等决定时,完整告知纳税人事由、法律依据、复议诉讼渠道及期限;严格规范文书送达、核查留痕、双人执法等程序,确保程序正义。同步落实“说理式”执法、“首违不罚”等柔性管理举措,在刚性监管中兼顾经营主体的合理经营需求,平衡执法力度与服务温度。

要织密纪法监督链条,压实层级责任,做到“干净执法守底线”。比如,完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涉税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紧盯中介“围猎”、人情请托、雅贿隐性腐败等新型风险,构建亲清政商交往红线清单。压实管理员初审、中层复核、领导终审三级发票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执法流程抽查、廉政风险排查,以刚性问责倒逼全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分享活动最后,北仑区税务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吴嘉表示,全局执法人员要以案为鉴,以“学法”为基,不断提升风险防控的“硬本领”,坚守依法履职的“生命线”。

“全体干部都要深入学习有关司法解释,严格依法规范履职。”北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公职律师毕竞说,此次公职律师联合学法学纪分享活动,是宁波市税务系统发挥公职律师法治智库作用、深化以案促改促治的创新实践。下一步,北仑区税务局将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常态化宣讲机制,围绕行政复议法、税收征管法配套新规定、行政复议诉讼典型案例等,分岗位、分层级开展靶向普法。通过常态化学法学纪、以案对标,引导全体税务干部牢固树立职权法定、程序正当、证据为王、廉洁从税的执法理念,持续纠治执法简单化、随意化、人情化问题,一体推进执法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以过硬的法治保障维护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