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流失上亿澳元 澳税务局内部风控有漏洞

2026年07月14日 版次:07        作者:刘宇行 井然

今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亚税务局正式实施“超级发薪日”改革,规定纳税人的养老金由按季度缴纳改为随工资实时缴纳,强化对工资代发、薪资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税费监管。这一改革再次引发澳大利亚民众对薪资服务行业涉税风险的关注,也让几年前彻底告破的普鲁图斯薪资服务公司亿元骗税案再度成为热议话题。

作为澳大利亚近年极具代表性的重大涉税案件之一,普鲁图斯薪资服务公司骗税案涉案金额高达1.06亿澳元(1澳元约合4.7元人民币),诈骗团伙通过薪资代发业务截留预扣税款及商品服务税款,并借助多层关联企业实施洗钱,甚至有澳大利亚税务局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犯罪提供掩护。该案不仅暴露出该国薪资代发行业的重大税收风险,也为税务部门加强内部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敲响了警钟。

团伙搭建截留税款“网络”

2024年2月1日,普鲁图斯薪资服务公司前财务经理克里斯托弗・吉兰在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获刑4年6个月监禁,且2年3个月内不得假释。作为该案最后一名被宣判的涉案人员,吉兰为本案中的骗税及洗钱链条提供了财务协助。

早在2016年9月,澳大利亚税务局和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就联合成立了重大金融犯罪专案组,针对普鲁图斯薪资服务公司的骗税及洗钱行为展开调查。专案组通过合法电话监听与调取监控录像等方式,获取了足以证明犯罪事实的关键证据。

该诈骗团伙先设立并运营普鲁图斯薪资服务公司,而后注册多家二级空壳分包公司。这些二级公司表面上毫无关联,实则均由团伙成员实际操控。团伙由此搭建起了完整的犯罪架构,开始蓄意截留、隐匿和挪用本应上缴税务部门的预扣税款及商品服务税款。

2014年—2017年,普鲁图斯薪资服务公司从合作客户处共计代收1.41亿澳元税款,其中至少有1.06亿澳元遭团伙非法侵占,仅有3088万澳元上缴给澳大利亚税务局,另有478万澳元后续由澳大利亚税务局通过财产扣押方式追回。团伙成员还涉嫌共谋洗钱,通过多家关联主体转移骗税所得,将非法截留的税款洗白,洗白后的赃款被多名团伙成员瓜分。

该案的核心成员为亚当・克兰斯顿、杰森・昂利与西蒙・安克蒂尔。此外,还有两人在本案中发挥重要作用:约书亚・基特森自此次税务诈骗计划筹备之初便深度参与其中,属于重要涉案人员;戴夫・梅农则在案件后期逐步成为协助税务诈骗与洗钱的关键人员。

曾任普鲁图斯薪资服务公司总经理的基特森,负责维系客户资源、截留税款、洗白资金及销毁涉案证据,非法获利130万澳元,于2019年被判处4年6个月监禁,且3年内不得假释,成为诈骗团伙中首个获刑的成员。核心成员安克蒂尔搭建了整套诈骗运作体系,参与税款诈骗及赃款处置,于2020年获刑7年6个月,且5年内不得假释。克兰斯顿主要负责谋划诈骗方案,管理涉案关联公司以及隐匿犯罪行为、处置非法所得;昂利则主要协助运营犯罪项目、侵占巨额税款。2023年8月,两人均被判处15年监禁,且10年内不得假释。前律师梅农则凭借专业法律知识协助团伙规避税务稽查、掩盖犯罪事实,2023年被判处14年监禁,且9年内不得假释。

税务局监管漏洞被利用

审理本案的法官佩恩在宣布昂利与克兰斯顿的判决结果时称,这个诈骗团伙的犯罪情节极其恶劣,而克兰斯顿在团伙中居于顶层核心的位置。

实际上,亚当·克兰斯顿除了是团伙核心成员外,还是时任澳大利亚税务局副局长迈克尔·克兰斯顿之子,而且在案发前是税务局的一名在职员工。他熟知税务局内部运作流程,利用职务便利,为截留1.06亿澳元税款提供掩护。克兰斯顿大肆挥霍了690万澳元赃款,用于购置三处房产及豪华车辆。佩恩法官在庭审宣判时直言,直至获刑,克兰斯顿依旧未能认清自身行为已严重损害社会利益。

克兰斯顿深谙澳大利亚税收征管体系的监管漏洞,并利用监管漏洞规避执法稽查。法庭调取的通话录音显示,克兰斯顿向团伙成员坦言,澳大利亚税务局对商品服务税的征管较为松懈,该税种由独立部门分管,欠税款项不会被即刻追缴,仅会统一进入税务部门的欠税管理系统,等待后续催缴处置。

此外,克兰斯顿还牵头策划销毁涉案证据。他曾在与同伙的通话中,提议驾船出海将涉案凭证丢弃销毁;还密谋通过网络入侵手段篡改、清空普鲁图斯薪资服务公司的经营账目和税务记录,企图抹除犯罪痕迹。

法院认定,克兰斯顿利用自己了解的商品服务税制度短板和该税种征管层面的监管漏洞,全程参与设计搭建整套税务诈骗犯罪架构。若无税务局内部人员通风报信、监守自盗,该诈骗团伙的作案难度将大幅提升。

本案暴露税务局内部风控问题

目前克兰斯顿及其余涉案人员均已被依法惩处,相关判决结果也已对外公示,将对涉税违法犯罪人员形成震慑,但本案暴露的廉政风险可能会影响到澳大利亚税务局的声誉。澳大利亚税务局如何妥善化解本案引发的声誉危机、强化内部风控体系建设,理应成为重点改革工作。

然而,这起重大涉税诈骗案被查处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和澳大利亚税务局至今仍未对外公开针对内部风控的整改细则。隶属于联邦总检察长部、为提升政府机构反诈防贪能力而设立的联邦防欺诈中心,仅在2020年7月发布的案例简报中简略提及本案。澳大利亚税务局对外宣传内容也仅聚焦于专案组侦破案件、抓捕涉案人员等办案成果,并未直接剖析此次内部人员涉案暴露的内部风控漏洞。

有专业人士建议,若澳大利亚税务局联合联邦防欺诈中心,适度披露针对此案开展的内部风控整改举措及针对间接税征管漏洞推出的优化方案,社会公众对税务部门的信任度将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