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每一次执法都变成一堂普法课

2026年07月21日 版次:05        作者:王郁琛 夏莉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公职律师、安徽省2025年度法治人物胡宏:普法,从规范一份文书、调解一起争议、讲好一堂法治课做起。

一纸税务执法文书,应该写些什么?

在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胡宏看来,除了写明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和结果,还应当讲清楚“错在哪里、该怎样避免”,执法过程应当同时也是法治宣传过程。

多年来,胡宏坚持把“谁执法谁普法”融入税务执法全过程,从规范一份文书、调解一起争议、讲好一堂法治课做起,钻研探索,助推执法人员既当好严格规范执法的“裁判员”,又做好细致释法的“宣传员”,让执法有力度又有温度。2025年,胡宏获评“安徽省年度法治人物”。

把执法文书变成普法教材

胡宏第一次在徽州税文化博物馆看到“纸皂代差”时,受到触动。这是一种清代催缴欠税文书,上面不仅写明催缴依据、税款数额和逾期不缴的后果,还画有皂隶执牌上门的形象。穿越岁月的纸张,传递出一个朴素的治理理念:先告知,后执行;既要依法办事,也要把道理讲清。

参加工作后,胡宏发现少数基层的税务行政处罚文书表述较为简单。有的文书只写“逾期申报”,未说明逾期时间、处罚理由。执法人员认为“有法条就够了”,纳税人却可能产生疑问。“文书让人看不明白,执法的普法作用就难以发挥。”胡宏说。

在单位部署下,他以文书“说理”为突破口,牵头启动“说理式税务执法”创新项目。什么情形适用哪一项规定?裁量幅度应考虑哪些因素?怎样表述既符合法律逻辑,又能让纳税人听得懂?经过翻阅大量法律法规和政策资料,胡宏和同事从逾期申报等常见违法行为入手,逐条梳理执法依据,反复研究事实认定、程序履行、裁量说明等内容,制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等18类覆盖执法全过程的规范文书模板,使基层执法人员拿来就能用。

这些模板不仅写明“处理什么”,还说明“为什么处理”;不仅列出法律条文,还结合事实解释条文如何适用。随着这些模板在全市税务系统推广,越来越多的纳税人通过说理式税务执法文书对问题涉及的税法规定有了清晰认识,纳税遵从度逐步提升。

一次,一家混凝土企业因涉嫌隐匿收入被检查,企业负责人起初比较抵触。胡宏与稽查人员一方面严格履行程序、固定证据,另一方面解释《税务事项通知书》中的内容及执法程序,细致说明企业涉嫌违反什么规定、抵触检查的后果等。经过深入沟通,企业负责人积极配合检查,主动补缴了相关款项。

“文书多说清一层,争议就可能少发生一起;执法人员多讲一句,纳税人可能就少一个疑问。”胡宏说,“说理式执法”过程就是最直接、生动的普法。

把争议调解变成释法课堂

严格执法是不是意味着一味板着脸、没有丝毫沟通的余地?胡宏从徽州传统文化“作退一步想”的故事中得到启发。清代徽州人胡文照修缮祖居时,主动将墙角削去三分、阁楼临街后退一步,方便邻里通行。胡宏将这一理念引入税费争议调解:法律底线不能退,但可以多一些倾听。

一次,一名纳税人在二手房交易中申报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这种情形下,税务机关一般需要依法核定征税。纳税人对此感到不解,提出行政复议。面对情绪激动的纳税人,胡宏没有急于摆政策,而是先请对方把事情讲清楚。原来,卖方因家人患重病急需筹措手术费用而低价出售了房屋。经业务部门核实,纳税人所述情况属实。胡宏立即将相关事项提交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争议处理小组研究,最终认定该低价交易具有正当理由,可以按照申报价格计算缴税。

这次争议处理,让纳税人明白税收政策并非简单套用,也让执法人员切实认识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既要守住法律边界,也要充分听取意见、准确把握事实。

随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机关,基层税费矛盾呈现主体更多、诉求更复杂等特点。在此背景下,胡宏推动在基层分局建立“执法申明室”,让征管与税费缴纳双方在同一张桌子上“申理明法”——把事理讲清,把法理讲明,把情理讲透。

在一起社保费争议中,陈某原工作单位长期欠缴其任职期间的社保费,影响其养老金待遇和就医结算。胡宏和同事核实情况后,将陈某与企业负责人请到“执法申明室”,向企业说明欠缴社保费对陈某造成的困难及企业会面临什么代价。经过释法说理,企业主动补缴了费用。

如今,黄山市税务系统42个基层分局均已设立“执法申明室”。由胡宏牵头起草的《税费争议“作退一步想”调解服务规范》通过标准化审查,相关做法入选黄山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说理式税务执法”项目获评“安徽省行政执法十大事件”,并在全省税务系统推广。

把业务骨干培养成普法能手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既要解决“怎样普法”问题,也要解决“谁来普法、能不能普好法”问题。

胡宏明白,文书模板可以规范执法形式,制度机制可以明确工作流程,但真正把税法讲清楚、把矛盾化解好,关键在人。

为此,他牵头组建青年专业团队,吸收市、县两级业务骨干以及公职律师、税务师参加。团队成员先集中学习政策法规和执法实务,再回到各自岗位开展“传帮带”,让一名业务骨干带动一个科室、影响一个分局。

针对不同执法人员,胡宏设计了不同的普法培训方式。

面对新录用公务员,他的“法治第一课”常从一张泛黄的徽州税契讲起,从古代税收凭证讲到现代税收法定原则,引导年轻干部树立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责任意识。

面对一线执法人员,他把课堂变成执法现场:纳税人情绪激动时怎样沟通?事实和证据怎样组织?程序节点怎样把握?裁量理由怎样说明?一个个真实案例被改造为模拟实操场景,让学员在角色转换和现场推演中,体会怎样既守住法律底线,又把政策讲到群众心里。

作为安徽省税务局的兼职教师,胡宏累计已授课超过500个学时,参与开发多门税务执法课程。其中,“行政复议法简介”“说理式执法的税务实践”分别入选全国、全省税务系统轮训必修课。在其影响下,一批熟悉法律政策、善于释法说理的青年干部逐渐成长起来,成为基层税收普法的骨干力量。

胡宏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是在执法之外增加的任务,而是更好执法的应有之义。执法人员不仅要准确适用法律,还要说明法律;不仅要作出处理决定,还要回应群众关切;不仅要解决眼前的一件事,还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养成合规经营、依法纳税的习惯。

法治的权威来自严格执行,也来自真诚信服。每一次执法文书送达、每一次税费争议调解、每一次政策辅导,都是税法走近群众的机会。带着这样的认识,胡宏奔走在基层执法和法治培训一线,希望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把税法送到纳税人的心里,促进每一次税务执法都成为纳税人听得懂、记得住的普法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