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普法说理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

2026年07月21日 版次:05        作者:本报记者 张聪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稽查局二级调研员、2025年度“贵州法治人物”杨琴:在办案中普法、以案释法是促进税法遵从的有效方式。

纳税人知法才能守法;法治的力量不仅在于它的强制性,而且在于它的引导性和教育性。秉持这些理念,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稽查局二级调研员杨琴将普法融入办案过程,并结合实际牵头完善执法全流程说理机制,为全省税务系统建立全链条普法体系添砖加瓦。她也因其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中的深入实践获评2025年度“贵州法治人物”。

在办案中说理

杨琴说,税务稽查是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在该环节普法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国家税务总局推进“说理式执法”的要求,也是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促进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的良好方式。

根据省局部署,她总结贵州省税务局稽查局作为全国首批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试点单位已形成的“分级、分类、分场景说理,将释法明理贯穿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全流程”模式,结合自己在办案中的普法经验,牵头完善全流程说理机制,尝试根据案件情况推行“先辅导、再让企业自查、后纠错”的帮扶式监管;并牵头在全省推行“双告知”机制,即稽查人员在对当事人出具“说理式执法”文书时,同步送达《纳税缴费信用修复告知书》,列明失信影响、修复条件和办理流程,引导其及时修复信用。

通过这种方式,省税务局稽查局对被大数据筛出多项涉税疑点的某集团企业进行细致的税法辅导,引导企业主动补缴税费3.48亿元并建立财税合规管理机制。根据稽查人员的释法和信用修复告知,盘州市某资源回收公司尽快补缴税款等款项,及时修复了纳税缴费信用。

2026年以来,全省稽查部门已对64户企业开展“口头+文书”说理普法,出具“说理式执法”文书128份;27户企业依托双告知机制主动完成信用修复,补缴欠缴款项2930.53万元。省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康颖表示,准备进一步完善后将上述“说理式执法”方法形成标准化流程,在全省稽查系统推广。

以案释法也是省稽查部门重视的工作。去年以来省税务局共曝光26件涉税典型案件,涉及隐匿收入、虚开发票等高发问题。某建筑公司曾因隐瞒销售收入被核查,杨琴结合曝光案件对企业释法说理,引导其尽快改正。该企业负责人完成信用修复后,主动参与行业宣讲,以亲身经历警示同行坚守税法底线。

瞄准风险说理

杨琴介绍,针对重点行业涉税风险,贵州税务部门通过税协联动、数智穿透进行精准普法。

成品油零售行业无票收入监管难度大,省税务局联合省民营成品油流通企业协会开展专题培训。培训中,杨琴结合有关查处案例讲解私户收款、隐匿收入的法律责任。安顺某加油站经营者参加培训后表示:“听了讲解才看清违法的成本有多大,合规才是明智的选择。”

针对基金企业股权多层嵌套、政策适用模糊等特点,省税务局系统梳理涉税政策库,面对面为基金企业普法答疑,消除政策适用盲区。同时,编制《金融投资税收风险管理指引》,帮助该行业企业及时对照消除风险。受这些措施影响,2025年贵州省26户基金企业查补税费10.24亿元,户均查补达3900万元。在靶向普法过程中,省税务局深入调研,发现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理财收益存在政策空白,经层报请示,最终推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26号)出台,补齐了行业政策短板。

“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上升为法律后,贵州省税务系统开始系统梳理前期在执法中普法的实践和经验,细化普法履职清单,明确各岗位普法职责、考核细则。”杨琴介绍,此前,省税务局已将普法责任纳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编制了税务行政执法规范指引,统一了征管、纳服、稽查各环节执法标准与普法流程。全省已建成2个国家级、23个省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配套提供税法标准化宣讲课件。“七五”普法阶段,贵州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不少行政执法单位普法存在临时化、碎片化问题,贵州省税务部门坚持执法、普法、信用治理一体推进,普法责任制法定化后又进一步优化普法机制,为全省各执法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贵州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负责人说。

“下一步,我们将升级全链条闭环普法体系,搭建‘事前风险释法、事中办案讲法、事后整改促守法、社会全域普法’工作机制。”贵州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杨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