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法 全程普法

2026年07月21日 版次:06        作者:本报记者 任恒君

内蒙古税务部门将学法融入日常,让执法过程成为普法课堂。

“执法在哪里,普法就在哪里。”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干部、2021年获得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提名奖的邢志强,这样概括其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理解。

邢志强有30余年的税务稽查工作经历,查办过近百起重大疑难涉税违法案件。他结合自身办案实践说,税务稽查面对各种涉税违法行为,在稽查中普法生动直观、针对性强、效果显著,这也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税务稽查不仅是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也应是深入的税收普法实践,应将普法深度嵌入稽查执法全流程,以案释法,引导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打铁必须自身硬。”邢志强认为,要在执法中普好法,执法人员必须不断深入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准确掌握适用范围和尺度,把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向当事人讲清讲透,推动案件高质量查办,引导当事人守法。否则,案件容易查不好,引发争议。

“师傅常对我们说,法条背得再熟,如果不能给纳税人讲明白也不行。”乌海市税务局稽查局干部李锦明说,针对年轻稽查干部办案中容易出现“重查处、轻沟通”“重结论、轻说理”“重惩戒、轻教育”的情况,邢志强主动传帮带,向年轻干部讲解案例并进行实操指导,传授“法理讲透彻、事实摆清楚、情理兼顾到、风险讲明白”的释法说理技巧。

在其带动下,乌海市税务局稽查队伍逐步形成执法先学法、办案必说理、说理必普法的工作氛围。全局稽查干部将学法融入日常,在案件查办中精准进行普法,产生良好效果。以某贸易公司涉嫌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查办为例,企业起初以被上游企业欺骗为由拒不承认违法事实、不配合检查。邢志强仔细摆证据、讲政策、说道理,企业最终不仅主动纠错,还规范了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经常性自查涉税风险。

在内蒙古,税务稽查部门已将“说理式执法”贯穿于案件查办全流程。全系统以制度性标准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等合法权益,以精准化普法化解涉税矛盾、消除认知误区。同时,持续规范涉税执法行为。比如,联合北京等地共同制定《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7类54项税收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具体标准;连续5年举办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公职律师业务培训等800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