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立审执破涉税事项协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不动产司法拍卖、以物抵债等财产处置活动中存在的涉税费难点问题,明确了多项协作举措,以简化相关法拍事项处置流程、降低交易成本,确保相关税费不流失。
据了解,针对以往不动产司法处置中存在的第三方评估价格费用高、评估周期长,影响处置效率等问题,《通知》明确了今后信阳市不动产司法拍卖时,在不动产价格确定方面的协作方式:法院根据拍卖执法需要,可向涉案相关不动产所在地税务部门定向询价,税务部门依托存量房交易核价系统,结合市场实际交易数据,在7个工作日内向法院出具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此项措施实施后,涉案当事人的不动产价格评估费用相比以前将大幅减少,并且价格核定周期也将从之前的1个多月减少至1周左右,可有效加快法拍进程。
为解决以往不动产司法拍卖中存在的税费权责不清、信息不透明、竞买意愿不足等问题,信阳税务、法院在深化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测算协作的基础上,将建立不动产税费公示制度。法院确定涉案不动产起拍价后,由税务部门确定处置环节全部税费种类、适用税率和应缴税费金额,并在法院拍卖公告中公示涉税费明细信息。通过对法拍不动产涉及税费进行前置测算、公示,提高法拍活动税费信息透明度,方便竞买人核算交易成本、理性参与竞价,提升司法拍卖执行活动成功率。
据了解,以往司法拍卖活动中不动产流拍后,在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债权人接收抵债不动产的过程中,因债务人不履行税费缴纳义务、缺少垫付追偿机制等原因,易出现税费拖欠、不动产无法过户情况。为解决这一问题,《通知》明确了处置办法,即债权人可先行垫付债务人因抵债不动产交易应缴纳的税费,随后可依法向债务人追偿;若追偿无法实现,债权人垫付的税费金额,可依规在抵债资产价值核定过程中予以抵减。
信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吴淼介绍说,为保障《通知》落地见效,信阳市税务局目前已建立税费业务骨干轮岗派驻法院工作机制,以此加强税务、法院双方信息沟通,加快不动产价格核定和交易相关税费测算等工作进度,并及时协助法院解决相关司法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涉税费问题。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吴孔玉表示,《通知》实施后,法院和税务部门的协作将更加紧密,司法拍卖等活动的涉税费工作流程进一步得到规范,相关司法案件执行效率也将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