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入实施,中国企业“走出去”模式不断升级,由传统商品出口逐步向跨境投资、海外并购、本地化运营及全球供应链布局转变,跨境经营已成为涉及多法域、多主体和多税制协同管理的系统工程。与此同时,国际税收治理规则持续重构,跨境税务管理已成为企业出海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观察发现,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部分境外税务风险,并非在交易执行阶段产生,而是在投资架构设计与决策阶段已埋下隐患。
跨境并购:未做充分税务尽职调查
在全球化扩张初期,企业普遍以快速进入海外市场为优先目标,税务合规管理相对滞后。企业在并购或设立境外主体的过程中,税务尽职调查、结构评估及长期合规安排往往被简化甚至直接跳过,容易在交易完成后集中引发税务风险。
M公司是一家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制造企业,为实现欧洲市场布局,拟吸收合并一家德国企业N公司。在交易设计阶段,管理层考虑到目标公司长期稳定经营,判断上述业务涉及的税务合规风险较低,故未开展系统性税务尽职调查,直接推进交易。吸收合并完成约半年后,德国税务机关在例行检查中发现,N公司存在增值税申报不完整的历史遗留问题,据此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根据德国相关税法规定及实务执法逻辑,相关税务责任并未因吸收合并或重组而消灭。作为吸收合并方,M公司应承担N公司历史税务责任,最终补缴约130万欧元的税款及滞纳金。同时,企业并购后,整合节奏被迫延迟,增加了内部合规整改成本。
跨境并购涉及的税务风险,通常具有隐性存量问题事后显化的特点,其根源在于历史税务风险与交易完成之间存在时间错配。实践中,企业容易将目标公司的经营稳定性等同于税务合规性,但二者并无必然联系。在多数国家税制下,历史纳税义务具有延续性。吸收合并完成后,潜在税务风险可能通过追溯机制转移至吸收合并方。
值得注意的是,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第12项、第13项等国际税收规则的实施,对税务信息披露和转让定价透明度提出要求,不断增强了跨境税务风险的可识别性和可追溯性。在此背景下,税务尽职调查不应被视为并购流程中的辅助环节,而应作为交易定价、交易结构设计和风险防控的重要基础,为企业跨境并购提供合规保障。
笔者建议,企业在跨境并购交易的设计阶段,开展系统性税务尽职调查,重点覆盖以下领域:企业所得税申报合规性,增值税申报与抵扣链条完整性,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历史税务稽查及未决争议事项,潜在递延所得税项目与税会差异等。
设立境外子公司:忽视境外税制差异
部分出海企业对国际税收体系的理解仍停留在基础申报层面,对核心规则掌握不足,同时仍沿用单点式、项目制的税务处理方式,未建立覆盖申报、风控与复核的常态化税务管理体系。在多法域环境下,这种“离散型合规模式”难以应对持续变化的税制要求,尤其在州税、增值税及常设机构判断等领域更为突出。
比如,中国P公司在美国设立销售子公司Q公司,负责北美市场的销售与分销职能。由于业务规模初期较小,且缺乏本地税务专业团队,Q公司认为完成联邦层面的税务申报即可满足美国税务合规要求,忽视了其典型的“联邦—州”双层税制结构及各州税制差异。Q公司经营约半年后,因未按要求履行州层面纳税申报义务,被美国相关州税务机关处以罚款及滞纳金,并触发合规状态异常记录,影响Q公司在当地的正常经营活动,银行账户面临合规审查,部分业务合作受到限制。
笔者提醒,跨境税务合规具有明显的多法域治理特征。以美国为例,其税制由联邦税、州税和地方税构成,不同州在纳税义务触发标准、税基范围及申报要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企业若仅关注联邦税合规性,容易形成制度性合规缺口,在经济联系等规则触发后容易引发税务风险。
笔者认为,跨境税务管理应突破单一税种、单一法域的合规思维,建立覆盖多法域、多税制的协同治理体系,将税务风险管理贯穿企业海外经营全过程。案例中,Q公司基于其业务模式及收入来源等因素,采取系统性整改方案,包括识别并确认经济联系的触发条件,明确各州纳税义务;重构联邦税与州税的差异化申报逻辑,建立分层合规框架;建立销售税及州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计提机制;协同美国本地税务专业机构完成历史税款补申报,以及税务信用修复;建立内部税务合规制度,包括申报日历、税务风险防控及责任分工机制。通过上述措施,Q公司逐步恢复州税合规状态,经营活动回归正常轨道。
充分发挥税务管理前置引导作用
结合前述案例可见,部分出海企业将税务管理定位为交易完成后的纳税申报与合规履行,将工作重点放在完成纳税申报义务及事后应对税务风险上,导致商业安排与税收规则之间缺乏系统协同,增加了转让定价调整、常设机构认定及反避税调查等跨境税务风险。
笔者建议,出海企业在充分评估政治因素、政策调整、投资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税务管理在投资决策、交易架构设计、利润分配机制构建中的前置引导作用,掌握国际税收体系核心规则,如税收协定适用与受益所有人判断,转让定价与利润分配机制,受控外国公司规则,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2.0方案等,并将上述规则纳入企业税务管理体系与相关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系统,结合企业商业模式变化持续开展动态评估,推动税务管理从“事后合规”向“事前规划、事中管控、事后复盘”的全流程治理模式转变,为企业高质量“走出去”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立信德豪税务师事务所(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