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社保体系“一费多用”

2026年07月24日 版次:08        作者:占琴雯 杨纪韬

今年是中国和冰岛建交55周年。

与部分国家按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险种分别设定费率并征收的做法不同,冰岛形成了一套以统一筹资为基础、以职业养老金为支柱、以公共财政为补充的综合保障体系。冰岛的实践表明,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必然走向复杂、精细的“分险种”费制。

社会保障“一费多用”

冰岛的社会保险费制度并不呈现为多项险种费率并列的“拼盘”结构,主要有雇主社会保障缴费与强制职业养老金缴费2个项目。其中,雇主社会保障缴费的费率为6.35%。值得注意的是,这笔缴费并不对应具体的养老、医疗、工伤等单项险种,而是统筹用于老年人群、残障人士、医疗保健、生育等支出,形成统一的公共筹资池。

这种“一费多用”的设计,旨在降低社会保障体系的管理成本。对于企业而言,无需面对复杂的分类费率和多项申报。对于社保经办机构而言,资金池的统筹使用给予预算调剂的空间。在冰岛,社会保障缴费无法完全覆盖所有保障项目的支出,需通过一般税收予以补充,这也体现出冰岛社保体系“缴费与税收共担”的特征。

养老保险三层架构

在冰岛,养老保障并未采用单一公共养老保险的模式,而是形成了“国家养老金作为兜底项目、强制职业养老金作为主要项目、自愿补充养老金作为辅助项目”相衔接的结构。

按照冰岛现行规定,年满67岁且在冰岛拥有40年居住记录的居民,通常可领取全额国家养老金。2026年,国家养老金的年度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度提高至523896冰岛克朗(约合28306元人民币)。

强制职业养老金,是冰岛居民退休收入的主要项目,也是养老保障的核心支柱。目前,冰岛法定的强制职业养老金最低缴费比例为15.5%,其中雇员承担4%,雇主承担11.5%。

自愿补充养老金提供了个性化选择通道。雇员可在法定最低缴费标准之外,自愿追加最高4%的缴费,而雇主通常按2%的比例配套缴费。这一机制旨在将强制积累的稳健性与个人选择的灵活性有机结合,兼顾基础保障与个性化提升。

医疗保险适度共付

冰岛的医疗保障资金,主要依托统一的社会保障缴款与一般税收共同筹集,形成了公共财政主导的筹资格局。该体系的保障资格以“居民资格”为核心,而非单纯的“缴费记录”。换言之,只要是迁入冰岛并登记长期居住地的人员,一般在6个月等待期后,即可纳入国家健康保险的覆盖范围。

在待遇兑现方面,冰岛实行医疗费用共付制,并为个人自付费用设置上限。2026年,冰岛明确了最新的药品共付标准,年度最高药品自付额为62000冰岛克朗,老年人、残障人士等人群,年度最高药品自付额为41000冰岛克朗。针对因年老、疾病或失能而需要长期护理的人群,冰岛搭建了多元化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涵盖居家护理、日间照料、康复支持,以及养老院、护理院专业服务等多种形式,将医疗服务与长期护理资源整合,着力提供全方位保障。

此外,冰岛的医疗保障体系不仅在于医疗服务费用的补偿,还延伸至伤病期间的收入替代层面。因本人疾病或事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可申请现金伤病给付,获取基本生活收入支持。

工伤实行“双重保障”

在工伤保障领域,冰岛实行公共事故补偿机制与雇主法律责任并行的“双重保障”模式。

根据规定,劳动者因工作事故受伤并导致至少10天无法工作时,即可向冰岛公共部门申请事故补偿;若事故造成永久性人身损害,还可获得进一步的专项补偿。同时明确要求,雇主在公共事故补偿之外,对受伤雇员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

这种“公共先行、雇主补充”的制度设计,一方面让工伤劳动者能够快速获得基础补偿与救治支持,保障其基本生活与康复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强化雇主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从源头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既“保生活”又“促就业”

冰岛的失业保障制度构建了集基础生活支持、求职登记、就业服务和再就业支持于一体的综合体系,旨在实现“保生活”与“促就业”的双重目标。在冰岛,失业保险金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过去12个月内至少工作3个月、年龄为18岁—70岁、具备一般劳动能力且严格遵守求职登记等。2026年,冰岛基础失业待遇标准为每月383870冰岛克朗,失业补助按申请人此前平均总工资的70%计算,月度上限为605159冰岛克朗,通常最长支付3个月。

值得关注的是,冰岛在失业保障制度中融入“关联性思维”。在领取失业待遇期间,个人职业养老金中4%的缴费部分仍需正常缴纳,而对应的雇主配套缴费部分则由失业基金代为支付。这一设计旨在让失业者在获得短期生活支持的同时,不会因暂时脱离劳动力市场而中断职业养老金的积累,实现失业保障与养老保障的衔接。

长期依赖一般税收兜底

虽然简化了办理流程,但冰岛高度整合的一体化社保模式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结构性矛盾。在筹资方面,雇主统一社保缴费无法覆盖医疗、长期照护、伤残津贴等综合保障开支,长期依赖一般税收兜底,缴费与税收双重负担并行。同时,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测算,随着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快,冰岛养老与长期护理的财政支出到2050年将增至全国GDP的2%,但税收扩容空间有限,收支失衡风险持续累积。

从申报的角度看,企业虽省去多险种分项申报的管理成本,但叠加11.5%强制职业养老金缴费后,企业综合负担加重,持续压缩小微企业盈利空间。在待遇兑现层面,冰岛养老体系以职业养老金为主要收入来源,公共养老金仅作兜底,基础保障标准相对较低。虽然冰岛老年贫困人数占比不高,但老年贫困程度相对较深,兜底能力存在短板。

(中国税务报社何振华税收宣传工作室供稿。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湖南省税务局)